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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華大學2019年面向臺灣學生招收本科生實施辦法

2019-03-01 14:35:00
來源:清華大學本科招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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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清華大學2019年面向臺灣學生招收本科生實施辦法已經發佈啦,臺生快來關注吧!

  根據教育部招收臺灣地區高中畢業生的有關規定(教港澳臺廳函〔2019〕6號),2019年清華大學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以下簡稱“學測”)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通過綜合評價方式進行選拔。具體辦法如下:

  一、招生人數和招生專業類

  2019年我校錄取人數將視申請者的人數和水準確定。

  招收臺灣學生的專業類目錄見“附件一”,申請人可在專業類中選擇不超過兩項作為自己的專業類志願。

  二、申請資格

  1.具有臺灣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及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所持證件均需在有效期內)的2019屆臺灣高中畢業生;

  2.參加2019年“學測”,且語文、數學、英文科目均達到頂標級。

  三、申請方式

  網上申請,登錄港澳臺招生網上申請和管理系統http://gat.join-tsinghua.edu.cn),註冊並登錄後,選擇“臺灣學測生申請”欄目,填寫相關資訊並上傳材料。材料原件請保留,如獲面試資格,將於面試時核驗並收取相關紙版材料。

  上傳材料列表(原件掃描件):

  1.臺灣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臺灣居民身份證明;

  3.所在高中學生證;

  4.“學測”成績單;

  5.高中三年成績單(需包括成績說明);

  6.國際通行標準化測試成績單(如有,請提供;如SAT/ACT/A-Level/AP/IB/TOEFL/IELTS等);

  7.兩封推薦信:推薦信填寫連結將通過系統發送給推薦人;

  8.其他輔助證明材料(如:獲獎證書等)。

  網上申請系統開放時間(北京時間):2019年2月25日8:00至2019年3月15日17:00(系統關閉後將無法提交申請)。

  四、選拔方式

  我校將組織專家對申請人的申請材料進行綜合評審,擇優確定參加面試的申請人名單。綜合評審時將參考申請人的“學測”成績及其他申請材料。

  我校將邀請通過綜合評審的申請人于2019年4月18日-4月22日參加2019年清華大學優秀臺灣高中生體驗營活動(以深入了解我校學科專業發展和提前體驗大學校園學習生活為主)。

  我校將在體驗營活動期間安排時間對申請人進行面試,面試後通過綜合評價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五、日程安排(2019年)

  2月25日8:00-3月15日17:00 系統提交申請,請於截止時間前完成提交;

  4月初 申請系統查看綜合評審結果(通過者獲體驗營邀請函);

  4月18日-4月22日 舉行2019年清華大學優秀臺灣高中生體驗營,面試;

  5月中旬 申請系統中查看選拔結果。

  六、選拔費用

  我校不收取任何申請、面試費用。

  通過綜合評審的申請人若赴北京參加2019年清華大學優秀臺灣高中生體驗營活動,我校負責活動期間的食宿和統一安排的活動費用,其他費用(如往返北京交通費、保險費等)由申請人自理。

  七、學費和其他費用

  清華大學學費為5000元人民幣/學年;住宿費根據住宿條件收取,原則上與大陸學生同住,費用與大陸學生相同。

  八、獎助學金制度

  臺灣學生在讀期間可與大陸學生同等申請清華大學各類獎學金,還可申請“教育部臺灣學生獎學金”、“寶鋼港澳臺優秀學生獎學金”等。

  九、其他

  除本簡章規定的情形外,我校仍通過港澳臺僑聯合招生考試錄取臺灣學生。

  十、聯繫方式

  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

  地址:中國北京市海澱區清華園1號,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100084

  電話:(8610)62799279

  傳真:(8610)62770837

  諮詢郵箱:gatzs@tsinghua.edu.cn

  網址:http://www.join-tsinghua.edu.cn 報考指南欄目

  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9年2月20日

  附件一:2019年清華大學招生專業類一覽表

[責任編輯:汪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