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條之職業資格考試】臺胞可報考2018年全國導遊資格考試
台灣網7月24日訊 2月28日,《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31條惠及臺胞措施”)發佈實施。其中第13條內容中提到,臺灣同胞可報名參加53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和81項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考試。6月13日,國務院臺辦發言人馬曉光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表示,文化和旅遊部近日印發了《關於組織實施2018年全國導遊資格考試的通知》,定於今年11月至12月間舉行2018年全國導遊資格考試,臺胞可在大陸任一省、自治區、直轄市報名參加考試。
臺胞報名參加2018年全國導遊資格考試,不可錯過的重點資訊如下:
報名程式
(一)網上報名
2018年6月25日9:00至8月6日17:00,考生可通過全國導遊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完成網上報名,網址為http://sghr26.ata-test.net/site/#/default/index
(二)資格審核
2018年6月25日9:00至9月21日17:00,各省級旅遊主管部門對考生提交的報名資訊進行審核。資格審核通過後,考生報名資訊不能變更。
(三)交費
考生通過資格審核後,方可交費。交費截止時間為2018年9月28日17:00。交費成功後,費用不予退還。
(四)列印准考證
2018年11月9日9:00至11月16日17:00,考生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下載列印准考證。
考試科目和考試大綱
考生參加全國導遊資格考試,需同時參加筆試和現場考試。已經取得中文“導遊員資格證書”,需轉換外語語種的考生(以下簡稱“加試考生”)僅需參加現場考試。筆試採取機考方式進行,科目為政策法規(科目一)、導遊業務(科目二)、全國導遊基礎知識(科目三)、地方導遊基礎知識(科目四)。現場考試科目為導遊服務能力(科目五)。科目一、二合併為1張試捲進行測試,科目三、四合併為1張試捲進行測試,每張試卷滿分100分,考試時間均為90分鐘。
點擊可查看:2018年全國導遊資格考試大綱
考試時間
收費標準
考試收費標準按各省級旅遊、財政和價格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考試結果公佈
2019年2月22日9:00起,考生可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考試結果。
成績復核
考生需要對考試成績進行復核的,可自考試結果發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省級旅遊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復核結果為最終結果。
溫馨提示
臺灣同胞可在大陸地區任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報名參加全國導遊資格考試,報名過程中需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臺胞證)、臺灣居民身份證供資格審核。臺灣同胞參加全國導遊資格考試的其他要求與大陸地區考生相同。(台灣網 汪明珠)
[責任編輯:汪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