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見臺胞當選“勞模”
在剛剛過去的“五一”國際勞動節,福建、湖北、山東等省市表彰的勞動模範中出現一些臺籍人士。臺灣同胞首次在大陸獲評“勞模”。
這無疑是31條惠及臺胞措施的具體落實——兩個月前,國臺辦等多部門發佈的31條措施包括,在大陸工作的臺灣同胞可以參加當地勞動模範、“五一”勞動獎章、技術能手、“三八”紅旗手等榮譽稱號評選。3月,臺商蕭永瑞已榮獲武漢市“三八”紅旗手稱號。
對在大陸耕耘的臺灣同胞來說,獲評勞動模範或“三八”紅旗手不僅是榮譽,更是肯定和認可。比如,此次獲得山東省勞動模範稱號的劉竹承,1997年便來到大陸,經商的同時積極資教助學。這次獲得表彰,劉竹承說感到在大陸20多年所做的事情得到了認同。而獲評福建省勞動模範的湯俊賢是一家公司工程部的主管,他說要把榮譽分享給公司200多名臺灣工友,讓大家了解,只要認真努力工作,臺灣居民在大陸一樣能獲得崇高榮譽。
“一樣”兩字說得極好。正如國臺辦發佈措施時所述,31條措施一是在投資和經濟合作領域加快給予臺資企業與大陸企業同等待遇,二是逐步為臺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待遇。兩個“同等待遇”蘊含的不僅有肯定與認可,更有接納與融入。31條以及未來更多“同等待遇”措施的實施,必然會吸引更多臺資企業到大陸投資、臺灣同胞到大陸工作,但如果僅僅以磁吸效應來解讀“同等待遇”措施未免過於狹隘。“同等待遇”政策與措施不僅緣自“兩岸一家親”的理念,更著眼于兩岸關係的長遠未來,立足促進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
融合堪稱兩岸和平統一的基礎工程。近30年來,兩岸民間交流交往越來越頻密,彼此從陌生到熟悉,但畢竟兩岸曾經幾十年音訊不通,存在諸多差異與分歧,需要求同存異,需要接納與融合。在31條措施發佈之前,大陸提出了不少惠臺措施,比如為臺灣學生通過“學測”成績申請到大陸高校讀書的政策,期待臺灣學生更多了解大陸,也希望兩岸青年學子更多接觸和交流,化解彼此間的隔閡與分歧。
因此,樂見臺胞當選“勞模”,也樂見更多臺胞在大陸如同在家一樣工作、生活,與大陸同胞一道共同創造兩岸美好未來。(木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