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細化落實“26條措施” 促兩岸文旅融合發展
在文化和旅遊方面,今年以來福建著力於搭建交流合作平臺,幫助臺灣同胞在更大範圍、更廣領域分享大陸發展機遇及獲得更大利益,促進兩岸融合發展。
今年以來,福建以閩劇、南音、壽山石為主題舉辦了三場“福建文化寶島行”入島交流活動,11位臺灣青年在活動現場向福建壽山石大師拜師;文化和旅遊部在福建舉辦“2019兩岸青年文化和旅遊交流推廣活動”,福建設置了咏春拳、壽山石兩個青少年研習營,邀請臺灣青年來閩正式入駐各位大師工作室學習;福建人民藝術劇院正著手打造“海峽兩岸話劇創作合作基地”,以此吸引臺灣優秀人才,共同打造優秀劇目。
今年,福建省文旅廳制訂出臺了《關於促進廈金、榕馬文化旅遊融合發展十條措施》,以文旅交流合作促進民心相通。
福建省文旅廳副廳長黃葦洲表示,近日,圍繞《關於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26條措施”)中的藝術、文創、動漫、非遺、產業項目、主題公園建設等措施,福建省文旅廳進行了細化落實。
“26條措施”中第5條提出臺資企業可投資主題公園等。福建省文旅廳提出,推動閩臺兩岸文化和旅遊領域交流研討、項目對接、創意交流、人才就業、簽約交易等,推出一批主題公園、旅遊基礎設施等招商項目,重點加大對臺商臺企招商力度。
針對第19條,福建省文旅廳提出四條細化措施。一是吸引臺灣文創設計人士參與建設運營福建省文創園區;引進臺灣文創人士參與文化文物單位文創產品開發;探索對接臺灣知名藝術家來閩打造音樂、舞蹈、繪畫等產業園區。
二是邀請臺灣文創設計師參與省內外知名賽事,並組織生產企業對接大賽成果,吸引臺灣文創人員參與創意產品研發、生產、推廣。
三是積極探索建設不同藝術門類的創作合作基地,邀請臺灣藝術大師來閩授課、教學,探索創排各類兩岸合作劇目,並推薦參演福建省各類大型文藝展演展示活動。
四是拓寬文化藝術旅遊人才聘用渠道,幫扶臺灣優秀人才到文旅系統就業;吸引優秀表演藝術人才來福建各類文藝院團、文藝合作基地就業;繼續策劃系列臺灣青年研學推廣活動。
圍繞第20條,福建省文旅廳提出,將協助在閩文藝機構、動漫企業工作、或在閩設立工作室或公司的臺胞申報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動漫獎;鼓勵和扶持臺灣文創機構、單位或個人優秀作品申報福建省文旅行業各類獎項。
此外,福建文旅部門還圍繞職稱評審、臺商子女招考、臺生資助政策等相關措施,進一步研究了惠及臺灣同胞的更大力度的措施。
一是持有根據臺灣地區有效執業證的臺灣導遊、領隊通過培訓及考核可在閩執業,其執業範圍等同大陸導遊人員、領隊人員執業範圍。
二是在閩創業就業的臺籍文化文藝專業人員,享有福建省同類人員待遇,將研究出臺在閩創業就業的臺籍專業人員參加圖書資料、文物博物、群眾文化系列職稱評審的對接辦法。在閩創業就業並獲得高級職稱的臺籍文化文藝專業人才,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推薦進入文化文藝專家評委庫。
三是探索將臺籍在閩從事文旅工作的人員,納入福建省文旅系統先進工作者表彰、福建省文旅系統鄉村文旅能人評選和福建省文旅系統青年拔尖人才評選等評先評優範圍。
四是福建省文旅廳所屬的福建藝術職業學院擬於近三年引進3至5名文化創意設計、藝術創作的高層次人才;進一步擴大招收臺商子女就讀。
黃葦洲表示,下一步福建省文旅廳將圍繞落實“26條措施”,拓展兩岸文旅交流領域,策劃一系列文旅交流活動,更好服務於臺灣同胞。(閆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