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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胞來閩入境檢疫將實施“2+19”新舉措

2021-04-30 09:38:00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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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福州4月29日電(記者許雪毅)記者從福建省臺港澳辦獲悉,自5月10日零時起,福建省將開展臺胞來閩入境檢疫便利通道措施試點工作。對急需來閩工作或開展重要商務、重要交流活動,並通過福建對臺海空客運直航口岸來閩(目前為廈門機場口岸)的臺胞,實施“2天集中醫學觀察+19天閉環管理”的便捷措施。

  在疫情防控常態化形勢下,應廣大臺胞需要,福建省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綜合協調組關於實施臺胞來閩入境檢疫便利通道措施試點工作的公告29日發佈。

  根據這一公告,19天閉環管理期間允許臺胞在加強防護、做好健康管理前提下,實施“住宿地-單位-住宿地”兩點一線邊觀察、邊工作。2天集中醫學觀察期間產生的費用由觀察對象自行承擔。

  符合條件的臺胞,由其在閩工作(邀請)單位提前7個工作日以上,向當地臺港澳部門提交《臺胞便捷通道申請表》《臺胞個人健康承諾書》《工作單位監管承諾書》及工作單位營業執照、臺胞任職證明或邀請函、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等材料進行申請(省屬企業直接向省臺港澳辦申請)。

  申請獲批後,臺胞在入境審核時,還需提供入境前28天無臺灣、澳門地區以外旅居史有效證明材料,臺灣權威醫療機構出具的入境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和血清抗體檢測陰性證明(如血清特異性抗體IgM陰性、IgG陽性的,應提供新冠病毒疫苗接種證明)等核驗材料。

  在金門、馬祖連續居住滿28天以上的金門、馬祖籍居民,通過福建對臺“小三通”客運直航口岸來閩,視同為大陸低風險地區入(返)閩人員進行管理,無需隔離。入境時,需提供《臺胞個人健康承諾書》(應附入境前28天無金門、馬祖以外地區旅居史有效證明材料)、金馬地區醫療機構出具的入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有效證明、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等。

  公告提出,申請便捷通道的臺胞和工作(邀請)單位要如實填寫相關申請材料,臺胞入境後,要主動配合海關、邊檢、機場等單位和機構實施開展的體溫檢測、醫學巡查、集中醫學觀察等措施。對刻意隱瞞、虛報境外旅居史,拒不接受集中醫學觀察或治療,或不遵守閉環管理有關規定,或是其他擾亂疫情防控工作的行為,造成新冠肺炎疫情傳播的,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責任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