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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立法保障臺灣同胞與本省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2022-07-30 14:20: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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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南京7月30日電 (徐珊珊)《江蘇省對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促進條例》將於2022年9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以向臺灣同胞提供與本省居民同等待遇、促進經濟文化全方位交流合作為主線,重點圍繞促進經濟交流合作、文化交流合作、吸引臺灣青年前往江蘇交流合作等方面作了規定,其中嵌入了臺灣居民居住證制度。

  29日,江蘇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江蘇省對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促進條例》。江蘇省人大常委會民宗僑委委員陳雙賢在江蘇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當天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解讀了該條例,並透露了上述資訊。

  “與臺灣同胞率先分享發展機遇,逐步落實同等待遇,增進同胞親情福祉,是制定本條例的初衷和原則。”陳雙賢介紹,條例一方面對臺灣同胞在江蘇學習、就業、創業、生活享受與本省居民同等待遇,作出明確規定;另一方面為臺資企業在江蘇發展,提供與省內企業同等政策支援。

  條例進一步豐富了在江蘇臺胞享受的同等待遇。主要包括四方面:一是規定持有居住證的臺灣同胞在江蘇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等3項權利;二是進一步明確規定持有居住證的臺灣同胞享受教育、就業、衛生等7項基本公共服務;三是進一步明確規定持有居住證的臺灣同胞享受辦理機動車登記、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等10項便利;四是專門規定持有居住證的臺灣同胞,可以按照居住地的規定與居住地居民同等享受購房、住房保障待遇。

  條例還進一步提高了在江蘇臺企享受的同等待遇。陳雙賢表示,通過立法引導和保障江蘇對臺交流合作,由過去所側重的經濟領域向文化、青年等領域深化拓展,是本條例立法的著力點和創新點。

  “兩岸一家親,親在同根同源,親在同文同種,更親在共同的中華文化。”陳雙賢介紹,條例對促進蘇臺文化交流作了不少規定。比如,規定支援蘇臺兩地教育文化科研機構合作開展中國文化、歷史、民族等領域的研究和成果應用;鼓勵臺灣同胞參與本省廣播電視節目和電影、電視劇的製作;支援蘇臺兩地文化創意產業界合作開展交流互訪、人才培養、展覽展示等活動;支援臺灣同胞、臺灣地區民間團體和協會在體育賽事、體育文化、體育教育、體育醫療等領域與本省相關機構、團體開展交流合作。

  此外,條例從就學、就業、創業等方面,對幫助臺灣青年前往江蘇交流合作進行制度設計。其中規定,支援符合條件的高等學校按照規定招收臺灣地區學生,並逐步擴大臺灣地區學生招收規模;支援臺灣地區大學生前往江蘇見習實習;鼓勵臺灣地區青年前往江蘇就業;鼓勵臺灣地區青年前往江蘇創業,在江蘇創業的臺灣地區青年同等享受相關支援政策。(完)

[責任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