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於對來自臺灣水果實施便捷檢驗檢疫措施的通知(2005.6.1)
時間:2008-03-14 10:29 來源:商務部
【發佈單位】國家質檢總局
【發佈文號】國質檢動函〔2005〕388號
【發佈日期】2005-06-01
各直屬檢驗檢疫局:
為促進臺灣農產品在大陸銷售,總局于2005年5月23日發佈第83號公告,允許產自臺灣地區進入大陸銷售的水果種類由原來的12種增加到18種。為確保臺灣水果能夠順利進入大陸市場,請有關檢驗檢疫機構採取以下便捷檢驗檢疫措施:
一、提供熱線諮詢。總局和有關口岸檢驗檢疫機構開設諮詢服務熱線或窗口,及時解答有關臺灣水果檢驗檢疫問題。總局諮詢電話:010-82261905、82261898,傳真:010-82260157、82260159。
二、加快檢疫審批。入境口岸直屬檢驗檢疫機構對臺灣水果從快辦理檢疫預審批,並通過電子審批的方式報總局核批。對到大陸參展水果由總局委託入境口岸直屬檢驗檢疫機構直接辦理檢疫審批手續。
三、快速受理報檢。入境口岸檢驗檢疫機構全天候提供預約報檢和提前報檢服務。
四、實施快速查驗。對入境臺灣水果實施優先查驗、快速查驗。對送實驗室檢測的樣品,優先送樣、優先檢測,保證臺灣水果隨到隨檢。
五、加快放行速度。經檢驗檢疫合格的,立即簽發《入境貨物通關單》;發現疫情的,作檢疫除害處理合格後予以放行。
六、加強與臺灣企業、協會等有關方面的溝通,及時解決臺灣水果在大陸銷售中遇到的檢驗檢疫問題。
請各有關檢驗檢疫局高度重視,認真落實上述對臺水果便捷檢驗檢疫措施,並儘快將諮詢電話、傳真報總局動植司,以便統一在總局網站上公佈。執行中,如遇問題請及時報告總局。
2005年6月1日
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