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經信委、省財政廳關於優化工業和資訊產業專項引導資金加快推進產業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
蘇經信綜合〔2011〕795號
蘇財工貿〔2011〕112號
各市、縣經濟和資訊化主管部門(中小企業局)、財政局,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推進全省工業和資訊產業轉型升級,促進江蘇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根據國家和省“十二五”產業發展規劃要求,現就進一步優化省級工業和資訊產業專項引導資金提出如下意見。
一、整合優化專項引導資金的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江蘇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省政府第63號令),在保持政策相對連續穩定的基礎上,適應產業發展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逐步將現有的省級中小科技型企業發展專項引導資金、省級節能減排(非建築節能與迴圈經濟)專項引導資金、省級現代服務業(軟體產業)發展專項引導資金、省級物聯網專項引導資金、省級淘汰落後產能專項引導資金等整合為江蘇省工業和資訊產業轉型升級專項引導資金,提高資金使用集中度和效益,發揮財政專項引導資金的引導和杠桿作用,引導社會資金積極投向發展潛力大、核心競爭力強的企業,促進工業和資訊產業轉型升級,增強江蘇經濟發展後勁。基本要求:
(一)政策導向。依據國家產業政策、省委省政府對工業和資訊產業發展的總體工作部署安排專項引導資金,引導產業向高端化、規模化、品牌化、資訊化、集聚化、綠色化發展。
(二)突出重點。加大對重點產業、重點企業、重點項目、重點服務平臺和重點產業集聚區的支援力度,優先支援省級以上政府部門授牌單位項目,對蘇北地區尤其是宿遷地區項目給予適當傾斜。
(三)提高效用。集中支援一批高品質、高水準的項目,充分發揮財政資金拉動效應,帶動更多社會資金投入,提高項目產出效益。
(四)科學管理。專項引導資金的使用管理必須做到公開透明、公正合理、專款專用、科學監管。
二、專項引導資金支援的重點方向
圍繞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規模發展、主導產業高端發展、傳統產業提升發展、生產性服務業提速發展,集中專項引導資金重點支援企業自主創新、兩化深度融合、企業技術改造、品質品牌建設、節能降耗與淘汰落後、集約集聚發展、新產品市場開拓、企業服務平臺建設等,推動企業由一般製造向創新創造轉變,加快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企業大集團,促進中小企業向“專精特新”方向發展,爭創發展新優勢,全面增強產業整體競爭力。專項引導資金支援的重點方向是:
(一)企業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支援省級以上企業技術中心創新能力建設和新產品新技術開發。圍繞產業鏈延伸、高端製造、兩化融合、節能減排、沿海開發、產業轉移等重點,每年實施“百項千億”技改工程,推動企業高起點、大規模開展技術改造。支援地方政府為引導企業入園進區實施的共用污染治理、熱電聯供等服務設施改造。支援鑄造、電鍍、電路板、印染等製造環節的專業化、規模化、集聚化改造。
(二)軟體、資訊服務業和兩化融合。支援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和關鍵核心技術、產業化成熟度高、服務業態特色明顯、具備市場競爭能力的軟體產品和資訊服務。重點完善產業配套,提升產業層次,培育龍頭企業,優化人才服務,提升服務水準,打造一批名牌產品和服務品牌。支援實施“百企示範、千企試點、萬企行動”資訊化提升工程,重點建設兩化融合示範區試驗區。
(三)物聯網產業發展及應用。支援物聯網共性技術和關鍵核心技術研發應用,支援物聯網新一代傳感和網路設備系統、公共技術服務平臺系統和資訊安全保障系統。支援智慧工業、智慧農業、智慧交通、智慧物流、智慧節能環保、智慧家居、智慧安防、智慧醫護、智慧礦山、智慧電力等領域的示範工程建設,加快物聯網推廣應用。
(四)產業集聚園區和產業集群建設。支援企業向各類產業集聚區集中,著力培育園區主導產業,完善延伸產業鏈,推動龍頭型基地型企業跨越發展。支援園區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增強生產者服務功能,引導各類產業集聚區向現代產業集群升級。
(五)綠色製造重點工程和示範企業。支援實施節能技術改造、節能技術產品推廣、節能服務體系建設、重點耗能企業能效提升和工業迴圈經濟推進等重點工程。支援工業、商業、交通、公共機構等重點領域節能示範項目、清潔生產示範項目和迴圈經濟示範項目建設。支援淘汰鋼鐵、水泥、化工、造紙、製革、印染等行業的落後產能。
(六)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產品市場開拓。支援江蘇產品萬里行、軟博會、科技物流展等重點會展,支援企業參加國內外各種品牌會展和經貿交流活動,拓展產品市場。
(七)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和服務環境建設。支援省級中小企業創新能力建設示範企業、高成長型中小企業和優秀中小企業專利新產品企業提升創新能力。支援省級中小企業星級公共服務平臺、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示範平臺能力建設。支援省級小企業創業示範基地建設和促進小微企業進規模。
(八)品質管理和品牌建設。支援企業實施品質和品牌振興戰略。選擇一批技術含量高、市場容量大、高附加值、高創匯、高效益的產品,實施品牌產品品質攻關項目。
三、創新專項引導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方式
積極探索科學有效的專項引導資金管理模式,針對不同領域、不同產業發展特點和產業升級不同階段,採取有償支援、無償資助和切塊下達等途徑,儘量簡化申報環節,由過去單一補助轉變為補助(貼息)、獎勵、設立產業發展基金等多種方式並用,引導和支援產業發展。
(一)完善項目資助方式。對申報節能及迴圈經濟資金、重點技術改造資金、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省級現代服務業(軟體產業)資金(包括省級物聯網資金)等項目,採取無償補助或貼息等方式給予支援。根據形勢發展需要,積極探索新的項目資助方式。
(二)設立產業發展基金。整合優化現有的專項資金設立產業發展基金,通過股權投資、跟進投資和融資擔保等運作方式,吸引社會資金投向創新產業和創新企業,通過政府行為和讓渡利益,吸引社會資本共同參與,充分發揮政府資金的杠桿與導向效應。參考以往項目資金實施情況,將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中中小企業轉型升級類部分項目資金、省級現代服務業(軟體產業)資金中軟體和資訊服務項目部分資金等作為基金來源,設立省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和省軟體產業創業投資基金,實施無償資助和有償投入相結合的方式支援產業創新發展。相關產業發展基金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三)科學調控資金撥付。實施重點突破與統籌安排相結合,對項目實施進行全過程跟蹤問效,資金的安排與項目實施進程及成效直接掛鉤,項目資金可按項目進程和考核成效分批撥付,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建立資金使用企業的信用記錄和查信制度,提升資金管理水準。
四、加強專項引導資金的監督管理
根據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賦予的職責,明確各相關部門對產業轉型升級專項引導資金的管理許可權和職責,加強項目實施全程的監督檢查,密切配合,協同推進,管好用好專項引導資金,確保專項引導資金髮揮應有的作用。
(一)省經濟和資訊化委、省財政廳聯合製定省工業和資訊產業轉型升級專項引導資金管理辦法;聯合發佈年度《江蘇省工業和資訊產業轉型升級專項引導資金項目指南》;聯合審查年度省工業和資訊產業轉型升級專項引導資金支援項目;聯合檢查評估計劃執行情況。
(二)省經濟和資訊化委側重項目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組織項目申報、評審;建立項目專家庫,引入專家評審機制;積極推進網上項目評審;檢查督促項目實施、跟蹤評估和績效管理等。
(三)省財政廳側重負責資金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根據評審結果下達項目資金撥付通知;監管資金撥付和使用,配合做好項目績效管理等。
(四)市、縣經濟和資訊化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負責對申報省專項引導資金的企業和項目進行初審,協助省經濟和資訊化委、省財政廳或受其委託,對本地區列入計劃的項目實施情況和資金使用績效進行考核,按規定辦理資金撥付相關手續。
(五)各級經濟和資訊化部門、財政部門應加強對專項引導資金的項目實施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駐經濟和資訊化部門、財政部門紀檢組監察室參與對專項資金項目評審和實施過程的監督。各部門、各單位應全力配合審計部門對專項引導資金使用情況的審計監督。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