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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認真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通知(2009)

時間:2011-12-15 16:47   來源:台灣網

  關於認真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通知

  蘇地稅發〔2009〕3號

各省轄市及蘇州工業園區地方稅務局,常熟市地方稅務局,省地方稅務局直屬分局: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工作部署,幫助中小企業度過難關,促進社會就業,現將有關支援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稅收優惠政策下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積極扶持創辦中小企業

  1.落實中小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對中小企業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並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2.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中小企業,經地稅機關審核批准後,可減徵或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繳納房產稅確有困難的中小企業,可向市、縣人民政府提出申請減免房產稅的照顧。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後,補繳稅款暫時有困難的,經批准可以延期繳納。

  3.中小企業按照政府規定價格向職工出租的單位自有住房,免征營業稅。中小企業銷售或轉讓其購置的不動產或受讓的土地使用權,以全部收入減去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的購置或受讓原價後的餘額為營業額。中小企業銷售或轉讓抵債所得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的,以全部收入減去抵債時該項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作價後的餘額為營業額。

  二、積極支援中小企業籌資融資

  4.支援建立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對為中小企業籌資而建立的納入全國試點範圍的非營利性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再擔保機構按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標準取得的信用擔保或再擔保業務收入(不包括信用評級、諮詢、培訓等收入),自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免稅手續之日起,3年內免征營業稅。

  5.支援風險投資機構增加對中小企業的投資。創業投資企業採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含2年)的,可以按照其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6.鼓勵社會資金捐贈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公益性的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向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管理中心用於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的捐贈,企業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個人在申報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30%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繳納所得稅稅前扣除。

  三、積極鼓勵中小企業技術創新

  7.扶持科技孵化器的發展。國家及省認定的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大學科技園、軟體園、留學生創業園等科技企業孵化器,自認定之日起,暫免征營業稅、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8.鼓勵中小企業加大研發投入。中小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9.鼓勵中小企業技術轉讓。對中小企業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對中小企業的技術轉讓所得,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10.鼓勵中小企業設備更新。中小企業由於技術進步,產品更新換代較快的固定資產,常年處於強震動、高腐蝕狀態的固定資產,可以縮短折舊年限或者採取加速折舊的方法。企業購買並實際使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該專用設備投資額的10%可從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後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

  11.扶持創辦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經國家有關部門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中小企業,減按15%的優惠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12.支援創辦中小軟體企業。對我國境內新辦軟體生產企業經認定後,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對國家規劃佈局內的重點軟體生產企業,如當年未享受免稅優惠的,減按1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軟體生產企業實行增值稅即徵即退政策所退還的稅款,不作為企業所得稅應稅收入,不予徵收企業所得稅。

  四、積極鼓勵中小企業進行產權重組

  13.對中小企業在合併、分立、兼併過程中發生的土地使用權、不動產所有權的轉移行為,不徵收營業稅。對中小企業以不動產或者無形資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的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徵收營業稅。對中小企業股權轉讓不徵收營業稅。

  五、積極鼓勵中小企業發展迴圈經濟

  14.鼓勵中小企業綜合利用資源發展生產。企業以《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資源作為主要原材料,生產國家非限定和禁止並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的產品取得的收入,減按90%計入收入總額。

  15.鼓勵中小企業從事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16.支援中小企業從事動漫產業。對從事動漫的中小企業自主開發、生產動漫產品涉及營業稅應稅勞務的(除廣告業、娛樂業外),暫減按3%的稅率徵收營業稅。

  17.鼓勵中小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中小企業從事農、林、牧、漁項目的所得,按規定可以免征、減徵企業所得稅。

  六、積極鼓勵中小企業安置殘疾人就業

  18.對安置殘疾人的中小企業(包括福利企業、盲人按摩機構、工療機構和其他單位),提供"服務業"稅目(廣告業除外)取得的收入佔增值稅業務和營業稅業務收入之和達到50%的,按實際安置的殘疾人人數,實行限額減徵營業稅。實際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每年可減徵的營業稅的具體限額,由縣級以上稅務機關根據單位所在區縣(含縣級市)適用的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資標準的6倍確定,但最高不得超過每人每年3.5萬元。中小企業安置殘疾人員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人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

  

編輯:普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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