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0日電據法制辦網站消息,國務院法制辦日前公佈《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徵求社會各界意見。該徵求意見稿規定,養殖者不得在飼料、飼料添加劑中隨意添加物質;養殖場等應當按照要求生產、使用自配料。
徵求意見稿規定,要加強生產環節的管理。完善飼料、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設立的申請、批准程式;增加對企業生產許可證期限和續展程式的規定;建立生產全過程監管制度,在原料採購、生產過程、出廠銷售等環節建立相應的品質安全控制措施;明確企業的產品召回義務。
徵求意見稿明確,規範經營環節的管理。要求經營者建立購銷臺賬制度;禁止經營者對產品進行拆包分裝、加工或者添加物質;同時,要求工商部門和飼料管理部門加強監管,並及時溝通監管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