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灣農民創業園建設成效明顯
福建目前已經擁有漳浦、漳平永福、莆田仙遊、三明清流、福州福清、泉州惠安6個國家級臺灣農民創業園,這些創業園已成為產業特色明顯、典型示範突出的兩岸農業合作最重要平臺。
二、農產品貿易迅速增長
廈門臺灣水果銷售集散中心、霞浦臺灣水產品集散中心、海峽兩岸(福建東山)水產品加工集散基地、海峽(福建漳州)花卉集散中心、海峽兩岸(泉州)農產品交易物流中心等一批臺灣農產品集散中心已基本建成投入使用,在促進閩臺農產品貿易合作上發揮積極作用。
三、率先鼓勵臺灣金融機構來閩投資
目前全省已有8家臺資企業入股省內7家農村合作金融機構,開創全國先河;香港富邦銀行成功參股廈門商業銀行(現更名為廈門銀行);大陸第一家兩岸合資的保險公司國泰人壽在福建設立分公司;福建省第一家兩岸合資的金融法人機構君龍人壽保險有限公司總部設在廈門;大陸首個兩岸合資的產業投資基金登記成立;臺灣統一證券等在閩設立辦事處。
四、建立兩岸區域性金融服務中心
廈門市兩岸區域性金融中心建設指揮部2011年4月11日正式掛牌,標誌著備受外界關注的廈門兩岸金融中心建設正式啟動,進入實質性全面啟動階段。廈門兩岸金融中心力爭在引進臺資金融機構、促進兩岸貨幣兌換便利化、建設兩岸跨境資金清算等方面,率先取得實質性突破,努力建成海峽兩岸金融合作的大基地、大平臺。截至2011年底廈門兩岸金融中心已辦理註冊項目35個,廈門睿金股權投資基金、宇鑫貨幣兌換有限公司、海翼融資租賃公司等已落戶“兩岸金融中心”,正在辦理註冊登記項目22個、在談項目208個
五、率先實現陸資赴臺
推動大陸企業赴臺投資。商務部、國務院臺辦正式發佈《關於大陸企業赴臺灣地區投資或設立非企業法人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了大陸企業赴臺灣地區投資的辦理程式。
截止2011年底,我省經商務部核準在臺灣地區設立的企業和分支機構29(12家企業,17家機構),新大陸電腦、廈門航空公司、廈門國貿等一批優秀閩企赴臺投資設點,投資金額達7958萬美元,居大陸首位,進一步開拓臺灣市場,促進閩臺經貿合作。
六、“小三通”黃金通道
2001年初開展的福建沿海與金馬澎直接往來(“小三通”)發展至今,已有福州馬尾客運碼頭、廈門東渡廈金客運碼頭、廈門五通海空聯運碼頭、莆田湄洲島對臺客運碼頭、泉州石井客運碼頭5個“小三通客運” 碼頭,開闢福州馬尾—馬祖、廈門東渡—金門、廈門五通—金門、泉州石井—金門4條定期客運航線。
“小三通”航線以其省錢、省時、便捷的優勢,吸引越來越多的兩岸同胞循此往來,客流量逐年倍增,從2001年的2.4萬人次增加到2011年的近150萬人次,10年增長了60多倍,至2011年底,“小三通”累計運送旅客806.7萬人次。
七、大幅增加直航客運航班,降低票價
大幅增加客運航班,使班次總量每週達到558班,一舉增加50%以上。大陸方面新增鹽城、蘭州、溫州、黃山4個客運定期航點,臺灣新增臺南為客運包機航點,新增臺南及高雄為不定期旅遊包機航點,兩岸客運航點總體上將增加到50個。此外,每年5月至10月期間,雙方航空公司可在每月20班額度內安排福建與澎湖之間的季節性旅遊包機。雙方十分重視兩岸民眾對直航票價的意見,同意將對北京、上海至臺北航線的票價進行調控。兩岸航空票價下調10—15%
八、全面下調臺胞來大陸簽注收費標準
2011年7月1日起,大陸方面將全面下調臺胞來大陸簽注收費標準,總體降幅達50%。2011年8月1日起,增加四川省公安機關為在大陸的臺胞補發、換發5年有效臺胞證;在哈爾濱、徐州、煙臺機場口岸增設臺胞簽注點
九、大陸居民赴臺個人遊啟動
2011年6月28日大陸居民赴臺個人旅遊正式啟動。第一批試點城市為北京市、上海市及福建省廈門市。同時,開放福建居民赴金門、馬祖、澎湖地區個人旅遊,暫住1個月以上的非福建戶籍居民都可在廈門辦理赴金門旅遊。
福建以其獨特的近臺優勢和便捷多元的往來方式,吸引越來越多的大陸其他省居民經我省赴臺旅遊,成為重要赴臺旅遊市場。截止2011年底,大陸居民經我省口岸赴臺旅遊60萬人次,其中外省居民25.5萬人次。
十、積極推進閩臺旅遊合作
我省出臺《入閩旅遊和對臺旅遊獎勵暫行辦法》等鼓勵措施,制定下發了《關於加強福建居民赴臺灣本島旅遊管理的意見》,不斷深化與臺灣旅遊業界合作,共同舉辦了海峽旅遊博覽會、福建旅遊百千萬合作計劃、百城千團萬人兩岸行等活動,共同設計了一批閩臺連線精品線路,聯合赴省外發達地區重點城市推介、積極培育“海峽旅遊”品牌,構建“海峽旅遊圈”。
十一、許可臺灣律師在閩執業和聘請臺胞擔任調解員
2010年9月15日發佈施行《臺灣地區律師事務所在福州、廈門設立代表機構試點工作實施辦法》,許可臺灣地區律師事務所在福州、廈門兩地試點設立分支機構,從事涉臺民事法律諮詢服務。
在閩部分地區率先實行聘請當地臺胞擔任民商事案件特約調解員、涉臺案件人民陪審員制度,在漳州市縣兩級首創設立“涉臺案件審判庭”。
十二、聘用臺灣專才
為深化閩臺產業、人才、科技、教育和文化的交流與合作,2011年我省共有15個事業管理職位選聘臺灣專才,擔任高校、科研院所和臺灣農民創業園等機構的管理職務,全省15個招聘職位基本完成面試或履任。(如福建師範大學軟體學院副院長、福建農林大學休閒農業研究所副所長、福建師範大學旅遊學院副院長等、漳平臺灣農民創業園管委會副主任等)。
十三、臺灣同胞考取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福建省已成為臺灣同胞來大陸考取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主要基地。目前具有開考的248個工種全部向臺灣同胞開放,截止2011年底累計已有4000多名臺胞通過鑒定考核獲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其中獲得高級職業資格證書的有1600多名。
十四、促進閩臺基層鄉鎮交流合作
在第三屆論壇上110對閩臺特色鄉鎮“聯姻”謀發展,共同就兩岸鄉鎮特色產業開展深度的對接和交流。臺灣101個鄉鎮與福建107個鄉鎮簽訂了117項交流合作協議,內容從農漁業種養到農產品加工生產,從鄉村旅遊到工商貿易,從文化名鎮名村到特色資源保護開放,從人員往來到項目合作,建立了對接交流合作關係。目前,兩岸基層鄉鎮交流更加深入頻繁,協議的具體內容已基本落實,促進閩臺基層鄉鎮交流合作深度發展。
十五、建立健全臺商投訴權益保障工作機制
廣大臺商為福建省社會經濟建設作出貢獻,做好臺商投訴案件協調工作,切實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設立臺商投訴協調中心,開通了臺商服務專線電話,組建了服務台商的專業律師隊伍,不斷加大臺商服務專線電話,不斷加大臺商投訴案件調處力度,確保臺商問策有門、訴求有道、解困有力。
十六、推進閩臺合作辦學
我省全面推廣閩臺高校和臺資企業“校校企”三方聯合培養人才項目,組織我省11所高職院校與臺灣15所高校和50家在大陸的臺資企業,在產業發展急需的28個專業開展合作辦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