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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基層調解員交流“東方經驗”盼深度合作

時間:2013-06-16 20:28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廈門6月16日電 (王榕春)兩岸基層調解員聯誼交流會16日下午在廈門舉行。海峽兩岸百餘名基層調解員齊聚一堂,交流調解經驗,探討排難解紛之道,期盼未來進一步深化合作。

  人民調解又稱訴訟外調解,被國際社會譽為“東方經驗”,是指在人民調解委員會主持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規範為依據,對民間糾紛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勸說,促使他們互相理解、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協定,消除紛爭的活動。

  交流會上,福建省司法廳副廳長、福建省人民調解員協會名譽會長趙閩陽表示,人民調解這種“排難解紛”之道,無論是在大陸還是臺灣,在解決基層矛盾糾紛中都發揮著重要作用。

  “兩岸基層調解制度同根同源,兩者都吸收中國傳統文化理念,在調解理念、調解程式、調解方法上具有許多共通之處。”趙閩陽表示,在兩岸的和平發展大背景下,兩岸調解交流合作迎來新契機。

  2011年《中國人民調解法》正式實施,也正是在這一年,臺灣新竹市香山區調解會、高雄社區調解會來訪大陸,開啟了兩岸基層調解交流合作之路。

  臺灣調解委員會聯合總會監事主席林森斌此間表示,兩岸在基層調解領域交流合作日益頻繁,同行間相互介紹寶貴經驗,互相學習,取長補短,對於豐富完善中華特色調解制度,解決鄰里糾紛,化解社會矛盾,為維護兩岸同胞權益和維持兩岸交往秩序發揮了重要作用。

  為更好地引入、借鑒臺灣的基層調解經驗,作為最早對臺開放的福建率先聘請臺籍調解員。今年6月,福建全省法院率先聘請139名臺籍人士擔任特邀調解員。此外,2012年11月,廈門海事法院率先聘任了11名臺籍陪審員,聘請7名臺商代表擔任調解員,進一步優化了涉臺糾紛多元化解資源。

  “調解這兩個字是非常有學問的。”此次聯誼會上,臺灣新竹縣關西鎮調解會主席曾盛熏帶來了調解車禍案件的諸多經驗。已經參加三屆兩岸基層調解員聯誼交流會的曾盛熏表示,兩岸基層調解機制有著諸多共通之處,然而交流仍是不夠,“希望會上會下,能有進一步的了解、更深度的合作。”

  “兩岸調解交流已經開好局、起好步,熱忱歡迎臺灣調解同仁常來大陸,進一步共用經驗,共推兩岸調解事業發展。”兩岸相關人士表示,在未來將積極打造更多符合調解工作特色、體現區域優勢的交流平臺,形成兩岸間全方位、多層次、常態化的交流格局,共同促進兩岸調解工作向縱深發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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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郭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