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並原則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認為有必要修改個人所得稅方法,提高工資薪金減除費用標準。此舉不僅引發社會強烈關注,更成為參加全國兩會代表委員熱議的話題。
不少代表委員認為,作為一項重要的調整措施,工資薪金減除費用標準的提高不僅將使很多百姓直接受益,更傳遞出一個重要信號:以減輕中低收入者負擔為重要內容的個稅改革將在“十二五”期間繼續推進,稅收對收入分配的調節作用將進一步增強。
個稅改革關乎每一位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政府把今年民生第一件實事鎖定為個稅改革,既是民心所向,也是勢在必行。全國政協委員黃海說,我國多年來稅收收入增速高於GDP的增長,也高於中低收入人群收入的增長速度,現在已到了個稅上給工薪階層減負的關鍵時候。特別是當前,我國的收入分配改革進入“深水區”,對個人收入起調節作用的個稅改革也顯得比以往任何時候都迫切。
在目前物價上漲等背景下,提高個稅起徵點是還富於民的重要舉措。雖然具體幅度還未公佈,但有一點是肯定的,將會有更多的中低收入群體被納入免稅範圍。只有藏富於民,確保工薪階層的收入有提高,才能擴大內需、促進消費,促進社會公平,經濟發展才會更有動力。
應當看到,個稅改革是一項綜合系統的改革,不會止步于提高個稅起徵點。目前我國個稅徵收中還有不少問題,諸如,現行的分類所得稅制對包括工薪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在內的11個徵稅項目採取不同計徵辦法,致使很多高收入甚至富裕階層繳納的個稅比重相對較低。同時我國實行的9級超額累進稅率過於複雜,而世界上多數國家實行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混合稅制。所以,現行的稅率設計、稅制模式等都面臨優化和轉變的需要。
重要的是,在種種技術性的層面背後,我國個稅改革的方向和趨勢正日漸清晰,那就是加強稅收調節作用,進一步減輕中低收入者的稅收負擔。調節貧富差距,而不是增加稅收收入;讓中低收入階層受益,而不是使他們成為繳納個稅的主力軍,當這些原則得到堅持,我國的個稅改革一定能真正發揮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最大限度地返利於民,讓更多老百姓受益。(記者熊爭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