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稱,中國銀行業應走資本集約化之路,全面提升風險管控能力
中國版巴塞爾協議III即《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漸行漸近。6日,安永發佈《金融監管改革:對銀行商業模式的影響》報告稱,在銀行正面臨不利的經濟和金融環境,以及新監管要求對銀行商業模式造成壓力和挑戰的背景下,金融監管格局已發生了根本和持久的變化,商業銀行需要儘快調整其商業戰略,以應對國際監管標準。
事實上,就在今年11月,市場已先後傳出美國和歐洲推遲實施《巴塞爾協議III》的消息,甚至,歐盟考慮將實施《巴塞爾協議III》時間推遲一年,即2014年1月1日起實施。面對歐美銀行業監管層的態度,中國銀監會副主席王兆星日前明確表示,中國金融監管當局會堅定不移地在2013年1月1日推行新的國際資本監管標準,不會受美國、歐盟推遲實施的影響。
“在過去幾年中,尤其是2008年和2009年間,中國的銀行業所受到的金融危機影響並沒有像國際上一些銀行那麼大,這也正好為當前中國銀行業的發展和實施資本管理新規做了一個較好的鋪墊。”安永大中華區銀行及資本市場主管合夥人蔡鑒昌說。
面對新監管要求的實施和中國利率市場化的推進,銀行業專家普遍認為,中國銀行業通過規模擴張實現盈利已不可持續,新監管標准將重構中國銀行商業戰略格局。
今年以來,銀行資產品質壓力顯現,並且利潤增幅收窄,這些在一定程度上都給商業銀行業務轉型帶來了契機。蔡鑒昌認為,“雖然在過去幾年間,銀行在加強非利息收入和中間業務的發展,但目前利息收入還是佔比70%左右。在巴塞爾協議III的監管要求實施以及中國利率市場化推進的情況下,銀行業必須要走資本集約化道路,通過內涵式而非外延式的方式實現增長,儘量用好資本。在產品方面更加多元化、創新化,儘量為中間業務收入鋪路。另外,還需要全面提升風險管控能力,包括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
在安永全球銀行監管政策主管斯特凡·沃爾特看來,《巴塞爾協議III》實際上有兩個監管維度,第一是不能讓商業銀行面臨風險的衝擊而倒閉,所以在資本和流動性方面都有一些要求,第二是萬一銀行因危機倒閉,那麼就相應的規定了處置資產計劃和投資者保護等。同時,銀行都必須適應新的監管規則和市場情況去調整業務。
不過,也有市場分析人士擔心,面對更為嚴格的監管要求,中國商業銀行在國際業務競爭上會處於不利地位。對此,蔡鑒昌表示,“中國銀行和國際銀行的競爭並不在於巴塞爾協議III是不是提早實施。實際上,國際化程度較高的國外大型銀行,國際業務對其盈利貢獻佔比較大,而絕大多數中資銀行國際化業務對收入貢獻的佔比還不到10%,因此,首先中國銀行業走出去是一個關鍵。此外,巴塞爾協議III要求銀行增加資本金,這也是為銀行的長遠發展做鋪墊,因此,實施巴塞爾協議III不會使中國銀行業在國際競爭中處於不利地位,反而是推動了銀行加快轉型,加快國際化步伐。”
斯特凡·沃爾特認為,在歐美銀行遭遇危機之際,亞洲的一些商業銀行看到了收購機會,但需要注意的是,中國銀行業國際化擴張需避免盲目進入金融機構和國外地區,避免出現過度擴張,在國際化進程中,還需要考慮成本和收益。不過,基於中國銀行業穩健的財務狀況,走向國際化應該比以前更加具備有利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