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描繪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宏偉藍圖。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就是我們的奮鬥目標。檢驗我們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終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實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改善。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及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關係銀行業改革發展和監管事業進步。當前,從維護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出發,加強金融消費者保護具有重要意義。
把金融消費者保護作為銀行業監管的重要目標
十八大報告指出,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係,必須更加尊重市場規律,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我國金融監管從行業管理演變而來,監管理論和實踐都強調監管者存款人保護之職責,監管目標定位於維護銀行體系穩定,更多關注銀行業發展與風險防範,工作對像是銀行業金融機構,難免會帶有一些行業管理色彩,有時還扮演行業利益維護者角色,對消費者權益保護關注相對不夠。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有必要加快推進監管轉型,監管者要淡出行業管理,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
加強金融消費者保護是經濟金融發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要求。過去,我國金融發展滯後,金融產品結構單一,消費者與銀行關係簡單,銀行經營效益低下,銀行風險問題是監管者面臨的主要矛盾,消費者保護問題不突出。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金融快速發展,金融改革創新不斷推進,銀行業發展取得歷史性變化,花樣繁多的金融產品開始走入尋常百姓家。金融產品從過去單一的存取款,轉向支付、理財、融資、投資等,服務深度與廣度均已發生深刻變化。截至2012年9月末,我國共有個人存款40.8萬億元,信用卡發卡量2.8億張。在此背景下,由於一些金融產品專業性強,消費者對其產品設計、收益模式和風險程度不了解,在合同確定、產品銷售中處於劣勢,金融消費者保護問題開始凸顯。
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必須重視解決金融消費者反映強烈的問題。銀監會作為專司銀行業監管職能的機構,保護存款人和金融消費者權益是我們的職責所在。最近,銀監會專門成立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局,旨在全面提升消費者的風險意識、維權意識,提升消費者對金融市場的信心,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督促銀行公平對待消費者。銀監會將以此為契機,把金融消費者保護作為重要監管目標,放在突出地位。通過完善組織體系和制度體系,構建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把消費者保護貫穿于監管工作全過程,在產品服務設計審批過程中,納入消費者保護相關條款,將消費者權益保護內容作為市場準入的必要條件,加強銷售環節合規監管。
把金融消費者共同願景作為銀行業監管的重要職責
十八大報告指出,要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滿足金融消費者的有效需求、維護消費者權益是金融工作的出發點。近年來,銀監會圍繞服務實體經濟,在改進金融服務、保護消費者權益方面作了許多探索,但與人民的要求和期盼相比還存在很大差距。一是普惠性、基礎性金融服務不足;二是創業、投資、消費等方面新的有效金融需求還沒有得到滿足;三是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還沒有根本解決;四是金融服務理念、方式、流程不適應消費者需求,服務態度和效率還有待提升。這些差距和問題,是我們工作的重點和方向。
不同於西方國家消費者保護側重於保護富裕階層,重點防控複雜金融產品引發的欺詐行為,解決資訊不對稱、定價不合理及誘導消費者購買不適當金融產品行為,我國金融消費者保護更側重於保護廣大弱勢群體,重點在於增強金融服務供給能力,確保消費者獲得公平信貸機會,提高金融服務可獲得性。
要更加注重提高金融服務供給能力和普惠性,切實改進薄弱環節的金融服務。解決好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是全黨工作重中之重。針對農村金融服務薄弱問題,我們將繼續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增強服務功能,發揮服務“三農”主力軍作用。鼓勵農業銀行在內的各類銀行加強涉農金融服務。本著“低門檻、嚴監管”原則,放寬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準入,改善廣大農村地區的金融服務。通過增設物理網點、臨時網點,布設機具,定點定時服務,儘快解決全國所有鄉鎮的空白金融服務問題。小微企業在解決就業、增強經濟活力方面作用重大,同時金融服務相對薄弱。我們將加快推進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體制機制創新,鼓勵設立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推動完善財稅優惠政策,不斷改進小微企業金融服務。
要更加注重改進廣大城鄉居民的金融服務。在做好傳統金融服務的同時,針對不同需求,鼓勵提供差異化的金融服務,保證所有消費者特別是弱勢群體受到公平、公正、誠實的對待。針對理財產品推銷過程中片面誇大收益、忽視風險提示、誘導消費者盲目購買金融產品、銀行與客戶之間責任不清等問題,讓銀行理財回歸代理業務本質,推動理財業務健康持續發展。同時,更加重視殘疾人等弱勢群體的金融服務。
把解決金融消費者合理訴求作為銀行業監管的重要動力
十八大報告提出,堅持問政於民、問需於民、問計於民,從人民偉大實踐中汲取智慧和力量。經濟發展過程中,資金和服務供需不匹配時,就會產生矛盾。近年來,金融領域正在成為新的投訴熱點,其中資金缺失、服務缺位是主要矛盾,理財、存取款、信用卡、貸款是消費者投訴較多的領域。
金融消費者的投訴其實是幫銀行診斷問題,消費者的要求其實是給銀行出題目。對待消費者的不滿和投訴,不僅要做好解釋說服工作,更要研究分析消費者關切,找出消費者共同的合理訴求,檢討銀行自身問題,切實排除和解決消費者遇到的困難。要把消費者最關心、最棘手、最集中、最合理的訴求進行排隊,從中確定工作任務和重點,逐步加以解決。加大資訊披露和透明度建設,確保在銷售金融產品時,提供準確、真實、可理解的資訊,提供客觀的投資建議,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不得洩露消費者資訊和隱私,不得損害消費者利益。要建立一套快捷、規範、透明的應訴機制。當消費者與銀行之間糾紛難以調和時,監管者要主動調解糾紛,督促銀行處理好同消費者的關係。在糾紛調解過程中,監管者要擺正位置,要做維護行業規則的裁判員,而不是維護銀行業利益的保護傘。
把金融消費者教育作為銀行業監管的重要義務
由於我國金融消費者群體大,金融法律知識缺乏,金融消費者教育任務繁重。讓所有利益相關者參與金融教育,方便地獲取與消費者保護、消費者權利和義務相關的資訊,是保障人民的知情權、監督權的前提條件,對消費者權益保護至關重要。銀監會將更加注重消費者教育工作,增加監管工作透明度,強化金融知識普及,針對不同消費者群體,引導消費者識別金融產品設計、銷售等環節的金融風險,及時掌握產品變化情況。充分利用網路、電視、短信等渠道,深入開展金融宣傳教育活動,主動做好宣傳講解。我們將更加重視金融基礎教育,推動建立持續系統全面的消費者權益教育體系,讓金融教育進書本、進課堂,切實提高廣大金融消費者的金融風險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把維護銀行體系穩定作為金融消費者保護的重要前提
銀行業是風險行業。只有健康的銀行業,才能為消費者提供可持續的金融服務,才能更好服務實體經濟,更好滿足金融消費者需求。十八大對深化金融改革、完善金融監管、推進金融創新、維護金融穩定做出重要部署。強調金融消費者保護,決不能忽視和犧牲銀行體系穩定。保護消費者權益同維護銀行體系穩定從根本上是一致的,二者不矛盾、不衝突。消費者對金融服務的信任將會促進金融的穩定、增長、效率和創新。健康的銀行體系是服務金融消費者的前提和基礎。國際金融危機導致美歐失業高企、社會混亂,最終受害的還是金融消費者,這方面教訓十分深刻。作為監管者,我們在加強金融消費者保護的同時,要確保銀行體系安全穩健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