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人壽前董事長關國亮獲刑

2012-03-02 11:46     來源:新華報業網     編輯:范樂

  昨天上午,被媒體稱為“中國保險第一大案”的新華人壽前董事長關國亮涉嫌侵佔、挪用鉅資案在市二中院落判。法院經審理認定,指控關國亮侵佔罪證據不足,罪名不成立;指控其挪用三筆資金中有兩筆證據不足,最終認定挪用資金額為2億元。據此,法院以挪用資金罪,判處關國亮有期徒刑6年,同案被告人馬躍被宣告無罪。據了解,檢察機關指控關國亮挪用資金2.6億元,職務侵佔300萬元。案發後,挪用的資金大部分被追回。

  歷經近5年迎來一審判決

  關國亮現年52歲,哈爾濱人,案發前任新華人壽董事長。2007年11月,關國亮涉嫌挪用資金罪被羈押。一同被抓的還有上海策衡投資諮詢有限公司原負責人馬躍,馬躍涉嫌侵佔罪被抓,羈押一年多後被取保候審。

  此案于2008年11月25日、26日進行過為期兩天的舉證質證,同年12月3日繼續開庭,直到當晚7時庭審才全部結束。然而,庭審結束後,由於證據材料龐雜、案情複雜,此案審理結束後卻遲遲未落判,而且一“擱”就是3年多。

  昨天,關國亮在法警的押解下走向法庭被告席,其神色明顯憔悴,但眼神仍然犀利,被羈押近5年後,他終於迎來一審判決。一同被帶上法庭的還有同案被告人馬躍。

  證據不足指控侵佔300萬被否

  公訴機關指控,關國亮在擔任新華人壽董事長期間,利用職務的便利,與另一被告人馬躍合謀,于2003年6月至8月間,以馬躍幫助新華人壽承保了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相關保險業務,以及馬躍經營的上海策衡投資諮詢有限公司為新華人壽提供股票諮詢等名義,獲取了新華人壽300萬元資金。

  而對於關國亮挪用資金2.61億元,公訴機關提出三項具體行為:一是2003年4月挪用3000萬元用於其弟關國星經營的黑龍江斯達投資有限公司;二是2003年挪用3100萬元至其哥關和平經營的北京華瀛置業有限公司;三是2004年挪用2億元至其弟經營的黑龍江貫通投資有限公司。

  法庭上,關國亮對檢察院的指控提出異議。對於指控其侵佔300萬元,其辯稱,300萬元屬於諮詢費,是新華人壽委託馬躍經營的投資諮詢公司進行投資炒股的諮詢費用。而檢方指出,馬躍的公司並未提供實際的諮詢服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對於關國亮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與馬躍合謀騙取本單位300萬元資金這一指控,缺乏事實依據,證據不足,遂駁回檢察機關的指控。對於三項挪用資金的指控,法院只認定了一項,即:關國亮利用職務之便,于2004年挪用2億元至其弟經營的黑龍江貫通投資有限公司。另外兩項共6000余萬元也因證據不足被法院駁回。據此,法院以挪用資金罪,判處關國亮有期徒刑6年;馬躍侵佔罪罪名不成立,宣告無罪。

  對於關國亮是否會上訴,以及馬躍是否會提起國家賠償等問題,記者聯繫了關國亮的辯護人,著名刑辯律師許蘭亭,但許蘭亭婉拒了記者的採訪。

  保監會初查挪資130億元

  關國亮案發緣于新華人壽股東之間的內部糾紛。新華人壽是由關國亮一手創立的一家全國性股份制保險公司。2005年,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在對新華人壽的例行審計中發現了諸多資金運作疑點,結果遭關國亮解聘。這引發了股東對公司治理的極大關注。與此同時,針對關國亮的舉報逐步升溫。2006年,反映新華人壽資金運用違規的舉報材料,被有關人員送往各個監管機構。2006年12月底,關國亮被正式免除董事長職務。保監會于2007年5月24日宣佈,由保險保障基金以市場價收購新華人壽問題股東手中的股權,解決資金挪用問題。

  據了解,指控關國亮挪用資金的數額變化幅度非常大,由當初的130億元劇減至2.6億元。此前的2006年9月23日,保監會正式派出檢查組,開始對新華人壽資金運作問題進行調查。調查發現,關國亮任新華人壽董事長的8年間,累計挪用公司資金130億元,或被拆借給形形色色的利益夥伴入股並最終控制新華人壽;或用於大規模違規投資房地產等領域,至案發時尚有27億元未能歸還。對此,檢察院稱,原因在於此案經有關部門審查,大部分資金被定性為拆借,不屬於犯罪。(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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