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金融機構對小企業貸款增速
2012-03-31 08:35 來源:上海證券報 編輯:王偉
央行行長助理李東榮30日指出,截至2011年末,金融機構對小企業貸款餘額10.8萬億元,同比增長25.8%,增速分別高於大型和中型企業貸款14.2和12.5個百分點,順利實現了小企業貸款增速高於全部貸款增速,增量高於上年同期增量的政策目標。
李東榮是在央行與世界銀行聯合舉辦的“金融基礎設施建設與小微企業融資”國際研討會上作出上述表述的。
李東榮指出,在我國,小微企業是提供新增就業崗位的主要渠道,是企業家創業成長的重要平臺,是科技創新的支撐力量。特別是在當前形勢下,支援小微企業健康發展,對於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具有十分重要的戰略意義。
但是,在快速發展過程中,由於多方面的原因,小微企業面臨著融資難、融資貴等問題,近期社會各界對小微企業資金問題的關注度不斷上升。
近年來人民銀行會同有關金融管理部門,出臺了多項支援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進一步引導金融機構改進和加強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加快金融市場發展,拓寬直接融資渠道,取得了明顯成效。
截至2011年末,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貸款餘額21.8萬億元,同比增長18.6%,增速比大型企業貸款高7.1個百分點。其中,小企業貸款餘額10.8萬億元,同比增長25.8%,增速分別高於大型和中型企業貸款14.2和12.5個百分點,順利實現了小企業貸款增速高於全部貸款增速,增量高於上年同期增量的政策目標。
李東榮指出,從長遠看,要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金融基礎設施的建設與完善將是一個重要環節。建立健全金融基礎設施,提高央行金融服務水準,促進金融機構改善金融服務,是人民銀行的重要職能。
據悉,在這方面人民銀行與世界銀行集團國際金融公司已經先後開展了一系列合作。雙方自2004年便開始開展“中國動產擔保物權改革”項目合作,提出的八大研究成果成為2007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四編“動產擔保物權”的八大條款,為促進小微企業融資奠定了法律基礎,人民銀行徵信中心也據此建立了應收賬款質押登記公示系統和融資租賃登記公示系統。(記者 李丹丹 編輯 朱賢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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