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將小微企業的不良貸款容忍度由1%提高至5%之後,各地是否跟進調整一直備受關注。上週末,在“廣東南粵銀行地方金融改革轉型與小微金融服務座談會”上,銀監會二部副主任張金萍透露,銀監會希望各個銀行根據自己的風險管理水準和自己的風險所覆蓋的能力自行確定不良貸款容忍度,銀監會也同時希望各地銀監局根據各個地區不同的小企業特點制定容忍度,“監管不可能全國一刀切”。這也就意味著小微企業不良貸款容忍度將無統一標準。銀監會下一步將前往銀行和企業調研,“看看這個指標數值多少比較合適”。
去年,在關於進一步支援小微企業的意見中,國家對不良貸款率提出了要求,各級監管機構應對商業銀行小型微型企業貸款不良率執行差異化的考核標準。如果採取與普通企業貸款相同的不良貸款容忍度的話,小微企業的業務將很難開展。張金萍表示,經過這幾年的統計,小微貸款的不良貸款率比一般的貸款要高,一般來說,小微企業貸款的不良貸款比例比一般貸款高出將近1倍,500萬以下的微小貸款比全部其他企業貸款甚至高出5倍左右。
記者了解到,大型銀行不良貸款容忍度一般由總行層面確定下來。據悉,農行制定的範圍是3%至5%,廣發行大概在3%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