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先生近日接到某銀行信用卡中心的電話,對方稱可為他免費開通一項無抵押信用貸款的信用卡增值業務,該業務可提供信用額度比其他銀行更高的大宗消費品信用貸款,且服務流程更為便捷,王先生於是就同意了。後來他去商場刷卡消費了2000元,銀行隨即自動將其刷卡金額設置為“自動分期償還”。而最終交納的手續費比平時高出好幾十元。“增值服務還沒來得及享用,反倒遭遇了‘被分期付款’。”黃先生很無奈。
該銀行工作人員對記者表示,銀行只在徵得客戶同意後才開通此業務,客戶只需在指定的商戶範圍內,自行選擇單筆消費起始金額大於等於人民幣1500元或3000元,交易將由系統自動轉為分期付款,並按交易金額收取每月0.72%的分期手續費。即只要開通該增值業務的持卡人刷卡金額達到1500元,銀行便會將刷卡金額“自動分期”,並按這種分期交納相應的手續費。
無獨有偶,近日王小姐也參加了一項某銀行最新推出的“信用卡分期還款可享2%現金返還”的增值業務,當收到帳單後她卻發現,自己不但未得到實惠,反而花了更多的錢,因為新業務規定的每期分期手續費為0.6%,分12期即為7.2%,遠遠超過了2%的返還力度。
某股份制銀行內部人士指出,由於信用卡業務能為銀行帶來豐厚的中間收入,所以各家銀行都紛紛搶食這塊“蛋糕”,為吸引更多客戶,不少銀行在推銷信用卡及信用卡增值業務時,常會以宣傳新功能、新服務為主,而有意隱瞞一些新業務帶來的“弊端”,甚至有些新功能只是用來吸引人的“噱頭”,普通客戶很難享受到。建議客戶在接到銀行介紹新功能或新產品的短信或電話時,一定要問清楚了再開通,如果一時理解不了,最好直接拒絕,千萬不要直接去“嘗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