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長假期間,針對少數私家車主出險時未及時報案理賠,一些自稱能通過“代撞”幫車主事後理賠的業務也隨之出現。採訪中,保險業內人士表示,目前“代撞”騙保現象逐漸增多。法律人士認為,“代撞”騙保,不僅涉嫌故意損毀公私財物,而且一旦騙保成功則構成保險詐騙罪。
“十一”黃金週期間,機動車發生小刮碰等交通事故較為常見,由於在外地理賠較麻煩或因刮碰產生的損失不大,因此有些駕駛員沒有當即向保險公司報案理賠,而是事後自行處理。記者日前調查發現,目前“代撞”行業異軍突起,不僅網上帖子滿天飛,而且街頭也常見相關內容的野廣告或小招貼。
昨日下午,記者在青泥洼橋附近根據一張路邊野廣告同“代撞人”張先生取得聯繫,對方表示自己在保險公司和汽車修配廠都有熟人,可以通過“代撞”來幫車主向保險公司騙保,“解決以前的刮碰舊傷或老化的零部件維修問題”。他告訴記者,已經幫好多人處理了異地車損。當記者詢問費用是多少時,對方表示為保險公司賠付金額的15%。
據某財產險公司車險理賠相關負責人楊先生介紹,目前通過“代撞”來騙保的現象逐年增多,主要是異地出險未及時理賠。“由於一些車主沒有保不計免賠險,因此修車費較低時,無法取得保險公司賠償。”他表示,保險公司發現“代撞”行為時通常會採取兩種做法:騙保未成功的,通常不會報警;騙保成功的,如果對方堅持不肯退款,則會報警。
記者了解到,汽車修配廠的利潤主要有兩塊:首先是工時費,通常可達30%;其餘的是材料費。少數汽修廠會通過“代撞”對事故車輛維修做手腳而牟利一方面報損,向保險公司索要更換零部件和維修的費用;另一方面將出問題的零件修理一下,或換一個低價的組裝甚至劣質部件。“代撞”騙保的材料費利潤可以提高50%~300%。
大連利金律師事務所律師安佳表示,“代撞”騙保涉嫌犯罪。對“代撞手”而言,若因偽造現場被交警揭穿而沒能獲取事故處理單,也就沒能進入保險理賠環節,因此不構成騙保的結果。“但他們擅自毀壞客戶的汽車,並造成道路設施損壞或他人車輛損壞,這已經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如果拿到事故處理單進入理賠環節,則將涉嫌保險詐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