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貸”,即P2P(所謂的端對端)。簡單理解,即有資金並且有理財投資想法的個人,通過某些仲介機構和平臺,使用信用貸款的方式將資金貸給其他有借款需求的人。人人貸日益成為關注的焦點,而其所曝露出來的問題也值得警惕。
人人貸最早出現在英國。2005年3月,全球第一家網上互助借貸平臺“Zopa”在英國倫敦誕生。之後很快被拷貝到美國、歐洲大陸和日本。網路借貸在國外經過多年發展,早已屢見不鮮。Zopa的英國網站擁有40萬會員,已經撮合了8500萬英鎊的借貸。人人貸在國外主要有Prosper、Zopa、Lending Club、Kiva四種運營模式。
2006年,我國首家P2P小額信用貸款服務機構——宜信在北京揭牌。隨後,國內興起一系列P2P平臺,如51GIVE、貸幫、拍拍貸等。這種無抵押無擔保、最高額度幾十萬元的個人對個人的服務模式,滿足了銀行、信託、小額貸款公司業務以外群體的貸款需求。包括大學生、微企業、農民等,都成為這類人人貸的服務對象。
由此,不難理解人人貸為何逐漸受人追捧。一方面,長期以來,由於缺乏相應擔保物和信用憑證,大多數微小企業和農牧民等弱勢群體的金融需求,難以從正規的金融渠道獲得滿足。實際上,人人貸最早出現時,很大程度上帶有慈善、公益的成分。例如,印度的格萊珉銀行模式就是典型的“福利主義小額信貸”,即以扶貧和社會發展為最終目的,兼顧機構自身的可持續發展。這種模式使數以百萬計的貧困人口擺脫了貧困,並使人們對給窮人和小企業貸款的觀念上發生了根本改變。
另一方面,當前居民投資渠道的狹窄,也是人人貸迅速滋長的土壤。在房地產調控和資本市場持續低迷的背景下,某些人人貸平臺號稱年收益率在10%以上,正好滿足了追求投資高收益人群的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人人貸的初衷是幫助最需要的借款人,同時追求利潤,然而現實的發展往往不盡如人意。國外實踐表明,人人貸這一模式信用風險較高,貸款品質遠劣于普通銀行業金融機構。這個問題在金融危機期間更為凸顯,Prosper在2007年放出的貸款綜合回報率為6.44%,2008年放出的貸款回報率則為2.44%。
在中國,由於人人貸處於監管體系的“灰色地帶”,人人貸仲介機構有可能突破資金不進賬戶的底線,演變為吸收存款、發放貸款的非法金融機構,甚至變成非法集資。也有一些非法理財、非法集資行為打著“人人貸”的旗號生存。銀監會曾指出,人人貸平臺主要存在七大風險和隱患:影響宏觀調控效果;容易演變為非法金融機構;業務風險難以控制;不實宣傳影響銀行體系整體聲譽;監管職責不清;貸款品質低於普通銀行類金融機構;開展房地產二次抵押業務存風險隱患。
隨著人人貸規模的劇增,準入門檻極低、幾乎沒有任何監管的人人貸公司,難以合理運營、控制風險並維護金融投資者的權益。如果任其野蠻生長,很可能會危害金融安全和社會穩定。因此,即使在監管環境更為寬鬆、資訊技術更為發達的美國也對這個行業進行了限制。而由於美國的徵信體系已經發展完善,大大降低了人人貸的信貸風險。而在中國,由於個人消費和金融信用數據尚不完善,且目前大多人人貸網站難以共用其數據庫,導致其信貸風險大大提高。
誠然,人人貸這樣一種源於草根金融的活力與關懷有其生存的土壤,但不能放任其風險不斷增大。在推廣人人貸這種小額信貸模式的過程中,人人貸平臺公司要根據自身所處的經濟環境等制定適合自身狀況的發展道路,尤其要將可持續發展放在首位,突出對風險的控制。更為重要的是,人人貸逐漸成為民間金融市場中的重要環節,相關監管機制和法律法規亟待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