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就《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公開徵求意見,截至12月16日,《辦法》提出,職工養老保險、新農保以及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將實現銜接轉換,繳費年限也將明確換算辦法。適用範圍為參保兩種以上方可轉換,以繳費是否滿15年為轉換界線。
養老保險造就的不公,長期以來,備受社會爭議。比如說,公職人員不繳養老保險,並且完全靠企業養老保險繳納的養老基金墊付,即所謂的養老保險“雙軌制”一直以來處於輿論的風口浪尖之上;再者,新農保每月只領60元(基數)的制度,也讓農村養老保險看起來“楚楚可憐”……可以看到,養老保險制度按身份類別劃分的方法,造成了很大的不公。而人社部的擬將職工養老保險、新農保以及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將實現銜接轉換的做法,最大的價值意義就在於消除社會成員之間的身份差異。
實際上,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並非“雙軌制”,而是“多軌制”。以筆者的家庭為例,我的父母享受農村養老保險,在60歲之後,會享受到每月60元錢的養老補貼,我的妻子是教師,享受公職人員養老政策;我現在在一家國企工作,享受企業養老保險;而我剛剛出生的女兒,正規算來是“城鎮居民”,若參保,只能是參保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我這樣一個簡單的家庭之中,就出現了四種不同的身份和養老制度——同在一個屋檐之下,身份卻有千差萬別,這著實讓人感覺到奇怪。
身份的差異,是造就各種不公的源泉之一。消除身份上的差異,至少是削減不同身份之間的差異度,是當下社保制度改革的重點任務之一。我們有理由相信,將職工養老保險、新農保以及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將實現銜接轉換,能夠促進社會的公平正義,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一些不公。
但是,這僅僅是問題的一小部分。更要看到,職工養老保險、新農保以及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實現銜接轉換,只是“局限的公平正義”。對於消除養老保險方面的身份差異,還有幾個問題不可回避。一是,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也要與職工養老保險、新農保以及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實現銜接。據了解,現在的養老金已經虧空接近2億元,如果公職人員再不繳納養老金,過不了幾年,整個社會將會出現“無法養老”的情況。到那個時候,如果按照所謂的專家所講的“財政兜底”,既會影響通貨膨脹,也可能會造成更大的信任危機。
二是,因為“同工同酬”無法實現,受職務高低、職稱高低、行業之間的收入影響,整個社會的養老金,也呈現出“高低不平”的狀態。這也是養老制度方面的嚴重不公。凡此種種不公,都應該遲早消除。
公平萬歲,“公平正義比陽光還要燦爛。”而讓整個社會變得更加公平正義,最基本的辦法就是在社保權利上消除因為身份差異造成的種種不公,讓所有公民的基本權利,不再因為戶籍、工作、職稱、職務而產生不公。只有這樣,小康社會才會全面建成,社會才能更加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