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不少信用卡客戶反映,只欠銀行信用卡幾塊錢,收到帳單時卻發現要交納20或者30元的滯納金。所謂信用卡滯納金是指持卡人在信用卡到期還款日,實際還款額低於最低還款額的情況下,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要支付滯納金。記者對比多家銀行了解到,同樣欠款100元,不同銀行收取的滯納金竟相差近百倍。
記者走訪14家銀行發現,各大銀行的信用卡滯納金收取標準不盡相同,除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5%外,信用卡滯納金收費標準從最低1元到最高30元不等。目前,中信銀行最高,最低收費為人民幣30元;其次是廣發銀行,最低20元,最高無上限;深發展銀行為最低15元,最高無上限;而交行、招行、中行、民生銀行、華夏銀行、廣州銀行均為最低10元;建行為最低5元,最高無上限;農行為最低1元;工行為最低1元,最高500元;目前,只有光大和浦發銀行“無最低、最高限額”。“信用卡滯納金與信用卡逾期後產生的利息不同。”銀行客服人員告訴記者,如持卡人當月透支3600元,而到還款之日,持卡人不能將全部透支額度還清,可選擇只還10%的最低還款額,即360元,但如果持卡人只還了300元,餘下的60元就會收取滯納金費用,如果是農行信用卡,其滯納金為:60×10%×5%=0.3元;若是中信銀行的信用卡,滯納金則為其規定的“起步價”為30元。如此對比,同樣欠款60元,兩家銀行收取的滯納金相差高達近百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