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天了解到,保監會就《保險公司次級定期債務管理辦法》(下稱《辦法》)修改方案公開徵求意見,擬將《辦法》第五條修改為“保險集團(或控股)公司募集次級債適用本辦法”。在此之前,《辦法》禁止保險集團(或控股)公司募集次級債。
保監會方面表示,此舉是為適應保險市場的發展,提高保險公司抵禦風險的能力。此前,保險集團公司不得發行次級債,保險營運公司的累計未償付次級債本息額如超過上一年凈資產的50%,也不得募集次級債。
據了解,由於保險集團被禁止發行次級債,集團旗下的保險公司融資受到了直接影響。保監會的公開數據顯示,保險公司2012年累計獲批發行次級債731億元左右,同比增長26.6%。由於2011年以來保險業進入行業性轉型期,大多數保險公司保費增速、利潤增長雙降,保險行業資本補血需求大大增加,一旦保監會放行保險公司發債,將有助於保險公司緩解融資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