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市民張女士反映,春節前她與一輛外地牌照的轎車發生了刮擦事故,是由於對方加塞超車引起的,整個事故過程都被車上裝的行車記錄儀拍了下來,可對方所投的保險公司卻不肯全部給她理賠,要求報警劃分責任後再進行賠償。
2月2日,張女士開車沿勝利街行駛,走到北海路路口時遇紅燈停車。再啟動行駛沒多久,右側突然插進來一輛灰色轎車,兩車發生了刮蹭。“我的車上安裝著行車記錄儀,把整個過程都拍下來了。”由於當時交通繁忙,兩方便把車停在路邊,隨後打電話給灰轎車投保的永安保險公司,處理人員張先生趕到,卻拒絕直接給張女士理賠,表示需讓交警出具責任認定書才能理賠。
張女士的車前保險杠和車輪上方被撞凹了還蹭掉了一些漆,但是如果報警,就要走扣車、定損等相關程式,浪費很多時間不說,還要花費一些停車費用。張女士認為,事故是由對方車輛強行變道引起的,責任就應該由對方承擔。保險公司以沒有報警為藉口不肯賠付,是故意推脫責任。
事故發生後,張女士多次要求理賠,可是都遭到拒絕。對方車輛不在濰坊,根本開不出證明,現在對方車主和保險公司都不賠維修費。隨後,記者聯繫了張先生。他認為,通過行車記錄儀的錄影來看,事故發生時兩輛車都在行駛中,所以公司所保車輛並不佔全責,如何賠付只能根據交警的責任認定書來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