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臺灣“總部經濟”
3日,臺媒發佈一則消息,令臺灣“總部經濟”話題再度浮出。這則消息稱,臺“經濟部”3日成立臺商聯合服務中心,馬英九在成立會上指出,設立這個中心是要把臺灣打造成臺商全球運營(臺灣稱“營運”)總部的重要措施。
關於把臺灣打造成臺商全球總部的話題,其實早在四年前馬英九參選臺灣地區領導人之際,就規劃要把臺灣打造成臺商的全球運營總部和外商的亞太運營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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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概念性的議題到操作層面的臺商聯合服務中心,時間已過四年,“總部經濟”在臺雖然進展不甚明顯,但時機正在日漸成熟。
臺商回流加速,“總部”議題發酵
“總部經濟”是指讓企業在一地設立全球或者區域性的生產、運營總部,以吸引相關配套產業入駐,從而擴大當地稅源。“總部經濟”正成為全球各地的顯性話題。
馬英九當局規劃的“總部經濟”主要包括兩個含義:一是讓遍佈全球的臺商回臺設立運營總部,二是讓外商在臺設立亞太運營總部。應該說,之前在陳水扁執政時期,對大陸採取“積極管理,有效開放”政策,臺商紛紛出走臺灣,臺商設立全球總部自然無從談起。
馬英九上任後,對臺商投資大陸實行 “原則開放,例外管制”政策,消除了臺資回流之後投資大陸障礙重重的顧慮,激起了臺資回流積極性。據臺當局“主計處”統計,去年臺商返臺投資達409億元 (新台幣,下同),今年上看450億元。
此前,2007年臺資回流141億元,2008年204億元,2009年362億元,直到2010年409億元,每年均上了一個大臺階。回流臺資除了進入房市、股市之外,一些標誌性企業表示有意在臺設立總部。
在大陸經營多年的寶島眼鏡,近期透露要在臺設立運營總部,並設立臺灣隱形眼鏡生產線,初期至少投資1.5億至2億元,並規劃返臺上市。旺旺、康師傅、85度C等在大陸壯大的臺企,均已回臺上市,回臺設立總部也成了這些企業思考的選項之一。
拆除政策壁壘,暢通兩岸往來
臺灣無論是打造“臺商全球總部”,還是“外商亞太總部”,關鍵點都在於兩岸關係。陳水扁當政期,在臺外商紛紛吹起“熄燈號”,根本原因就是在臺灣連兩岸都無法有效運營,更不用說運營亞太了。
馬英九上任後,先是鬆綁臺商投資大陸政策。原本台商投資大陸最高不得超過企業凈資產的40%,企業凈資產50億元以下的,投資上限40%;50億至100億元之間的,上限30%;超過100億的,上限20%。企業於是繞經第三地“登陸”,許多企業更將總部撤出臺灣,在臺灣下市後到香港上市的公司越來越多。
2008年8月起,馬當局把投資大陸上限統一調至60%。為了鼓勵企業在臺設立總部,臺當局特別開出“小灶”,規定被當局認定為“運營總部”的臺灣企業,和跨國公司在臺子公司,不受60%的限制,這兩類企業投資大陸不設上限。
與此同時,馬當局允許大陸臺商以海外公司名義返臺上市,上市後募到的資金,可全數投資大陸,並可免去企業所得稅。另外在2009年6月30日,臺當局開放陸資赴臺。這些舉措大大暢通了兩岸資金流。
之後兩岸基本實現“三通”,暢通了兩岸人流、物流,減少了人員、貨物往來兩岸的時間和運輸成本,提升了企業在臺設立總部、運營兩岸、經略全球的信心與熱情。
去年底今年初,兩岸ECFA早期收穫清單的服務、貨品貿易先後上路,兩岸往共同市場之路前進了一大步,先前兩岸間的“腸梗阻”基本消除,臺灣打造“總部經濟”的條件更加成熟。
臺灣比較優勢:科研稅收環境
臺灣要打造 “總部經濟”,新加坡、香港、上海等地都是有力競爭對手。原來相當多外商在臺灣設立了亞太運營總部,後來陸續搬到了這幾個地方,特別是新加坡、香港,充當了外商亞太區跳板的角色。
新加坡、香港、臺灣都大致處在亞太區的中心位置,具有外商“亞太總部”的地理優勢,其中香港有很好的金融環境,新加坡有很好的法治環境,而臺灣優勢是科研和租稅環境,這是其打造 “總部經濟”的好牌。
在近年瑞士洛桑管理學院 (IMD)和世界經濟論壇(WEF)的全球競爭力報告中,雖然這兩個機構的評比指標和年度名次均有所不同,但臺灣排位基本在10-20位之間移動,其中臺灣科技競爭力每次都是強項,每人平均擁有智慧財產權數、專利生產力、高科技出口等細項均排在前列。
另外,臺灣租稅環境也頗具競爭力。據臺灣《經濟日報》的報道,2009年臺灣租稅負擔率 (稅收佔GDP的比重)為12.2%,是當年亞洲租稅負擔最輕的地區,新加坡、香港租稅負擔率均較臺灣高,當年新加坡租稅負擔率為13.7%。2010年,臺灣再把企業所得稅從20%下調到17%。(海峽導報 記者 蘭文)
從“雙航圈”到“雙總部”
2007年3月20日,國民黨2008“總統”參選人馬英九首度提出臺灣經濟發展藍圖,宣示如果當選,將調整赴大陸投資的管制政策,實行“原則開放,例外管制”;同時藉兩岸直航推動 “雙黃金航圈”,帶動“雙營運總部”。
“雙黃金航圈”包括北航圈、南航圈,北航圈向北連結上海虹橋機場、東京羽田機場、漢城金浦機場,南航圈向南連結香港和新加坡。“雙營運總部”指透過“雙航圈”的建立,以及臺商赴大陸投資的新辦法,實現臺商在臺設立全球運營總部,外商在臺設立亞太運營總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