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矚目的第四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將於1月6日召開。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的多位專家認為,在全球仍處於二次危機陰霾的大背景下,此次會議將定位於後危機時期的危機消化,金融監管體系的改革將成為此次會議研討的重要內容。
既往的3次金融工作會議,分別於1997年11月、2002年2月、2007年1月召開,每一次都啟動了一輪金融改革進程。因此,此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也被各界寄予厚望。早在2010年初,包括中財辦、中編辦、國研室、發改委、財政部、央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在內的20個部委辦局“總動員”,並分頭領銜由國務院直接部署的“15項重大金融課題”,包括健全系統性金融風險防範制度、完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等。
“即將召開的第四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將定位於後危機時期的危機消化。”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副所長巴曙松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說,從前三次會議看,每一次金融系統的重大變革都源自於對外部衝擊的應對,同時也激發了金融體系改革的內生動力。
“此次會議的一個重點就是,借鑒歐美金融業在危機中暴露出的問題,完善中國的金融監管。其中主要的內容包括:如何健全宏觀審慎監管機制?原來全世界的金融監管只是微觀審慎監管;如何防範系統性風險?畢竟一個金融機構、一個次貸產品出現問題,就可能導致系統性的風險;如何強化對大而不能倒的金融機構的監管?同時,未來許多金融創新都是跨領域的創新,需要各部門間的金融監管合作更加密切。
這就需要我們進一步完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巴曙松說,另一方面此次會議還將關注如何強化金融業對經濟轉型的支援,比如增強對農村金融的支援、對服務業的支援、對中小企業的支援。
專家普遍認為,此次金融危機的教訓表明,不能只關注單個金融機構或單個行業的風險,要從宏觀和整體的角度出發防範系統性風險,抓緊建立和完善宏觀審慎管理制度框架,不斷創新工具和手段,作為防範系統性風險的重要制度安排。
“雖然歷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都對金融監管提出了重要方案,但金融監管體系的重塑一直被刻意回避。”對外經貿大學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長丁建臣認為,在此次金融危機中,我國金融業由於開放程度不深而未受到太大影響,但在金融全球化和風險傳遞國際化日益增強的當下,如果不進行金融監管改革,一旦危機在國內爆發,不但將把中國經濟摧毀,全球也將被拖入深淵。
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所長王國剛認為,由於美次貸危機是金融監管盲點引致,目前國際上金融監管改革明顯地反映出要著重加強全面覆蓋的監管理念。這一觀念如何體現在未來5年的金融監管體系改革中也成為本次會議的另一亮點。
此前,曾有觀點主張,在國內金融企業綜合化經營的大趨勢下,應該成立超越“一行三會”的金融監管委員會。但這一方案未被高層認可,而是以“完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的方式替代。
在金融監管體制之外,金融體系的改革重點也將有所轉換。建設銀行高級研究員趙慶明認為,深化利率市場化改革和匯率形成機制改革、保持人民幣匯率基本穩定最為緊迫。
“從大的趨勢看,過去主要是基於金融機構的改革,在這些改革告一段落後,現在將轉向利率匯率機制,這些價格信號和金融市場的改革。同時,金融機構改革的重點從大企業轉向大企業和小企業並重,尤其是重視小企業,如果過去的改革是強調城市金融,下一步強調的則是城市金融和農村金融並重,更加強調農村金融。”巴曙松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