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將對上市公司承諾事項進行專項檢查

2012-10-16 08:49     來源:證券日報     編輯:王偉

  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昨日表示,證監會計劃近期對上市公司及其關聯方的承諾行為進行一次專項檢查行動,對已經履行的承諾進行抽查,對未履行的承諾進行檢查並採取相應的監管措施。承諾事項的時間點理論上從上市公司成立之日開始。

  按照證監會的部署,上市公司必須在今年10月底之前對已經承諾但沒有履行的事項進行披露,證監會下屬各證監局在11月底之前對管轄範圍內的上市公司進行檢查。

  “上市公司的股東、關聯方以及上市公司的承諾,對解決上市公司歷史遺留問題、規範上市公司治理等關係重大。”上述負責人強調,無論是此前的清欠、股改,還是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再融資方案中存在的問題,以及日常監管中發現的關聯交易、同業競爭等,很多都是通過相關方承諾的方式予以解決。

  “但是,實踐中相關方所作的各項承諾在後續履行過程中存在諸多問題,”上述負責人表示,例如承諾事項受行業限制無法履行、承諾人惡意不履行或拖延履行相關事項等,使部分承諾變成一紙空文,既損害了上市公司及中小股東的利益,也不利於營造資本市場誠信環境。

  上述負責人表示,中國證監會一直高度重視上市公司股東、關聯方以及上市公司的承諾履行問題。為了規範相關方行為,近期,擬集中對上市公司股東、關聯方以及上市公司的承諾事項進行一次清理和專項檢查。具體包括要求上市公司對相關方承諾未履行情況進行專項披露,對已經履行完畢的承諾的履行情況進行抽查,對超期未履行的承諾事項進行專項檢查並採取監管措施督促履行等。

  下一步,證監會將結合檢查結果,完善關於上市公司相關方承諾問題的監管規定,規範各方行為,穩定投資者的預期,並依法對惡意不履行承諾及虛假披露等行為進行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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