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參股比例上限提至49% ,設立滿兩年可申請新業務牌照
昨晚,證監會公開發佈《關於修改〈外資參股證券公司設立規則〉、〈證券公司設立子公司試行規定〉的決定》,宣佈自即日起,中外合資券商外方股東的持股比例上限,從原來的三分之一提高至49%;券商子公司申請擴大業務範圍的經營年限,則由5年縮短至2年。這意味著從今天開始,合資券商將迎來實質性政策利好。
從中金公司算起,目前正常經營的合資券商共有十余家,包括財富里昂、瑞銀證券、瑞信方正。
不過,早些年制定的《外資參股證券公司設立規則》對合資券商的經營存在諸多限制,比較突出的是外方股東控股比例上限較低、經營業務範圍過於狹窄。
據了解,國內絕大部分合資券商的實際經營決策權在外資股東手中,但外方股東的持股比例卻不得超過三分之一,權責不明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中外股東之間的溝通與交流;根據相關規定,除了特批的中金公司與瑞銀證券,絕大多數合資券商設立之初只有投行業務牌照,申請更多業務牌照須等滿5年,業務範圍過於單一導致合資券商陷入大面積虧損。
合資券商一連串的問題在今年的“中美第四次戰略經濟對話”上得到解決。8月24日,證監會就與合資券商有關的兩項規則提出修改意見,並在業內公開徵求意見。
值得注意的是,成立於2003年的財富里昂證券今年成功拿下經紀業務與諮詢業務雙牌照,成為首家業務範圍擴大的合資券商。根據新規,成立於2008年的瑞信方正、成立於2009年的中德證券,都可以申請擴大業務範圍。
☉記者 錢曉涵 ○編輯 葉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