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特稿〕兩岸金融交流之四:臺商融資

2009-03-05 13:30     來源:SRC-423     編輯:胡珊珊

  隨著兩岸經貿交流不斷發展,大陸不僅是臺灣第一大出口市場和第一大貿易夥伴,還是臺商的第一大投資地。據臺灣方面估算,包括以第三地名義進入大陸的臺資,實際臺商在大陸投資超過1000億美元,佔臺商對外投資總額的60%以上。據大陸方面的不完全統計,截至2007年底,大陸主要銀行近年為大陸臺資企業提供融資貸款累計有7000多億元人民幣,涉及臺資企業6300多家次。

  投資大陸的臺商主要有債權融資和股權融資兩大類融資渠道。

  第一類是債權融資方式,也是臺商最主要的融資渠道。債權融資方式包括綜合授信,專案開發貸款,自然人擔保貸款,抵押、權利質押、抵押加保證,個人委託貸款,無形資產擔保貸款,票據貼現融資,金融租賃,典當融資等多種形式。具體資金來源主要有四個渠道:

  一是地下金融。早期到大陸投資的臺商多為中小企業,其資金多為來自臺灣的自有資金。因兩岸長時間內無法直接通匯,後來雖然可以局部直接通匯,但很多中小型臺資企業不是臺資銀行OBU支援對象,也不夠外資銀行貸款審查條件,就只能依靠地下金融度過融資難關。一般對“地下金融活動”的定義是“一切逃避稅負與管制的金融活動”,或“非法定金融機構所從事的金融活動”。目前兩岸地下金融匯款方式很多,其中多通過銀樓、錢莊等地匯款,臺商小額匯款手續費單一收費,較一般金融機構便宜,且當日即可收到,對小臺商資金調度相當便利。較通行的地下金融程式是:大陸地下錢莊接到客戶匯款委託後,先扣除百分之一手續費,再將收到的客戶受託款項,匯往臺灣或香港地下錢莊。臺灣或香港地下錢莊在收到匯款後,再將這筆資金匯入一家在兩岸都有生意的企業。該企業抽取手續費後,再通過大陸銀行帳戶,將資金匯入大陸地下錢莊。

  二是外資銀行。外資銀行融資審查標準高,臺資中小企業多因財務不透明難以利用該渠道,臺資中大企業經常採用這種解決辦法。包括匯豐、花旗、荷蘭及渣打銀行等外資銀行早已在大陸展開佈局,匯豐在大陸約20%的業務是以臺商為服務對象。大陸實行宏觀調控之初,匯豐銀行就針對臺商提供免受地域限制的整批授信服務,例如臺商在大陸的若干家子公司不需個別在大陸進行融資,可藉由在臺的母公司一次申請,達成“臺灣一次購足、大陸買單提款”的金融服務,頗受臺資中大企業歡迎。

  三是臺資銀行OBU(境外金融中心)。臺資銀行OBU大都以臺商為主,大陸臺商所佔比率不低。2002年臺灣當局允許島內銀行OBU及海外分支機構直接與大陸銀行及其海外分支機構進行直接金融業務往來後,OBU成為臺商尋求的融資渠道之一。但臺資銀行授信部門對臺商融資審查也日趨謹慎嚴苛。

  四是大陸銀行。一些臺商在大陸是通過大陸親戚人頭辦理公司登記,向大陸國有商業銀行申請融資。但在大陸實施宏觀調控後,該渠道日益困難,而且因為國有商業銀行貸款的授信決策並不完全建立在企業資信因素上,扶持地方經濟、幫助國營企業脫困、發展重點產業經常是影響授信決策的重要因素,臺資中小企業在這些方面處於不利位置。大陸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包括信用擔保、互助擔保和商業擔保等三種具體模式。信用擔保,是以政府為主導,設立不以營利為主要目的具有法人實體資格的獨立擔保機構〔企業法人、事業法人、社團法人〕,實行市場化公開運作,接受政府機構的監管;互助擔保機構是中小企業為緩解自身貸款難而自發組建的擔保機構,它以自我出資、自我服務、獨立法人、自擔風險、不以盈利為主要目的和主要特徵;商業擔保機構是一般以企業、社會組織為主出資組建,以獨立法人、商業化運作、以營利為目的和同時兼營投資等其他商業業務為特徵,從事的中小企業直接擔保業務只是其業務之一。一般而言,中小型企業通過投資擔保公司的保證,再向銀行取得融資,也不失一個可行的融資渠道,但對難以提供擔保的項目就會很麻煩。比如,臺商在大陸貸款,如果大陸銀行要求不動產抵押,即使銀行允許臺商可提供臺灣地區不動產作為擔保品,在當前臺灣對大陸政策下,連認證都有問題。

  為協助大陸臺商解決融資難問題,大陸方面早在20世紀90年代初,就曾安排臺資企業固定資產專項配套資金,為臺資企業解決30多億元人民幣的資金需求。此外,大陸的銀行對臺資企業的貸款融資一直給予積極的支援。2005年9月7日,國臺辦與國家開發銀行在北京簽署《關於支援臺灣同胞投資企業發展開發性金融合作協議》,宣佈將在5年內對臺商釋出300億元人民幣開發性貸款,解決臺商在大陸融資渠道不足的問題。12月,公佈了《臺資企業國家開發銀行貸款暫行辦法》。隨後中國農業銀行廈門分行與廈門臺資企業協會簽約,提供廈門臺企三年人民幣300億元貸款。2006年7月10日,國臺辦與華夏銀行在北京簽署《支援臺資企業發展合作協議》,華夏銀行承諾未來五年將提供臺商人民幣200億元融資額度。隨後,華夏銀行南京、上海、福州、蘇州等分支行代表也分別與12家臺資企業代表簽署授信協議。根據國臺辦公佈的《國臺辦與華夏銀行共同推動臺資企業授信業務操作流程》,華夏銀行承諾將在實際操作與審批程式上,優先處理臺商貸款申請案件。華夏銀行提供的五年200億元融資額度,主要將用於臺資企業大型建設項目的配套流動資金貸款、中小型企業生產過程中的短期資金貸款、擴大再生產過程中的中長期貸款,以及企業與農民到大陸投資的農業貸款項目。與國家開發銀行提供臺商300億元人民幣的貸款相比,臺商普遍認為這次通過比較商業化且有做中小型貸款的華夏銀行放款,效果更好,對中小企業臺商會有幫助。第一批簽約的臺商包括高科技業、加工業、服裝業,遍及各行各業、有大有小。華夏銀行也根據各家業者需求,給予短期或中長期貸款,貸款利率和一般商業銀行同一水準。2008年12月,國臺辦主任王毅在第四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上宣佈,工商銀行、中國銀行、開發銀行等大型銀行,將提供給臺商1300億元的新增貸款,以協助中小企業渡過本次金融海嘯的襲擊。

  第二類是股權融資方式,具體可分為在大陸股市上市、返臺上市及香港股市上市。企業股票上市的最主要目的在籌集資金,供營運使用。至於要在哪上市,則要看當地金融市場所提供的便利性、自由度與成本高低。從兩岸三地的資本市場來看,香港的金融部門最完善,法令與配套及資金自由度都最高,再加上與大陸建立“更緊密經濟夥伴關係(CEPA)”,香港資本市場將成為臺商籌資的重要渠道。但在香港上市的成本較高,且香港股市沒有漲跌幅限制,企業上市的風險較大。從上市成本來看,臺灣、大陸股市相較于香港股市較低。從上市基本條件看,大陸股市在資金、盈利要求上較臺灣、香港為高。若論市場成交金額、週轉率與本益比,平均來看臺灣股市有一定優勢。

  一是大陸上市。2001年底大陸允許包括臺資企業在內的外資企業在大陸發行A股並上市。2003年浙江國祥製冷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正式掛牌上市,成為首家在大陸A股上市的臺資企業,也使在大陸股市融資成為臺商又一重要的融資渠道。然而在大陸上市並不容易,甚至有籌備多年的臺商企業臨到上市前功虧一簣。為逃避大陸的營業所得稅,一些臺商過去習慣做兩本帳,一旦準備上市,這些過去的“黑資料”都會成為公司上市難以解決的問題。除了財務不夠透明,企業的佈局形式也是上市中的問題。很多臺資企業在大陸各省都設有分公司,究竟該由哪家分公司代表上市形成極大問題,大陸至今也未有允許控股公司上市的先例。再者,證監會對母公司與旗下子公司之間的交易往來金額佔整體營收比重有極嚴格的限制,不少臺商企業都是因為過不了這關而無法上市。等到審查全數通過後,臺商還得將合資的公司體制改成股份有限公司。根據證監會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中,半數以上必須是居住在大陸當地的法人,一些擁有絕對多數股權的臺商,在這個階段常會因為不願釋出股權給其他大陸企業而決定中止上市計劃。

  二是返臺上市。臺商回臺上市的方法主要有五種:其一,借殼上市(櫃),利用收購已上市(櫃)公司股權,達到上市(櫃)目的,例如頂新集團以鉅資收購味全,頂新集團間接成為臺股上市公司;其二,以臺灣母公司直接申請上市(櫃),大陸或海外子公司再以獨立公司名義在海外上市,例如燦坤公司在臺上市後又在深圳B股掛牌上市;其三,發行臺灣存托憑證(Taiwan Depository Receipt,簡稱TDR),已有美德醫療、福雷電、泰金寶、東亞科技與萬宇科等五檔TDR上市掛牌。但臺灣主管機關規定,臺商必須在其認可的證交所(不包括香港、深圳與上海等證交所)掛牌,才能申請發行TDR,同時臺商發行TDR所募集資金必須全數留在臺灣,不得匯出;其四,回臺投資控股公司並申請上市,但上市後仍會面對臺灣主管機關對投資大陸的限制;其五,回臺設立營運總部,並以營運總部申請上市,存在的問題是,營運總部設立標準過高、在臺設立營運總部上市後赴大陸投資會受到限制、臺灣當局禁止在臺募集資金匯往大陸。但由於臺灣當局的政策性障礙,臺商返臺上市並不積極。另外,在回臺上市的資格門檻上,不僅提出在臺設立營運總部的嚴格條件,還附加了三類不適合回臺上市的臺商,排除掉以下三類臺商:上市上櫃公司的子公司、上市上櫃公司股東個人投資,及已在臺灣以外上市但在臺無上市母公司。總的來說,臺灣上市門檻高、管理部門查稅緊、自身規模不夠大、缺乏有關配套措施和限制過多等因素令多數臺商無意返臺上市。

  三是香港上市。臺資企業在香港上市有幾個好處:第一,香港資本市場很健全,在香港上市的企業透明度最高,對臺資企業國際化的幫助很大。第二,香港資金進出大陸或臺灣都沒有任何限制,尤其在大陸與香港簽署CEPA後,香港資金通過香港銀行進入大陸更為方便。第三,香港股市規模大,流動性好,企業融資方便。第四,香港股市本益比高,對於上市企業募集資金的幫助很大。另外,香港行政效率也比較突出。香港推動國際化極具成效,不論申請上市條件及程式,或是外匯管制及募資用途的審查及管理,乃至律師、會計師及通路平臺等周邊條件的配合度,香港都比臺灣領先。大陸臺商赴香港上市的趨勢明顯,到2004年6月底,香港上市公司中有臺資背景的企業共26家,其中主機板18家,創業板8家。香港上市臺資企業中市值最高的是寶成集團轉投資的裕元工業,市值超過300億港元;第二名與第三名分別是康師傅控股與冠捷科技,市值分別約為100億港元與77億港元。 (本文作者朱磊係中國社會科學院臺灣研究所經濟研究室主任 經濟學博士)

 

  本網獨家稿件,如需轉載請與我網聯繫

延伸閱讀

訂閱新聞】 

更多專家專欄

更多金融動態

更多金融詞典

    更多投資理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