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在20世紀80年代中後期產生空前的金融泡沫,加之金融自由化的開放政策出臺,銀行業迎來了前所未有的發展高潮。在極度寬鬆的資金環境中,銀行數量迅速膨脹,放款標準大幅放寬,全體金融機構放款餘額與GDP的比率在1994年和1995年均高達157%。由於銀行競爭激烈,風險管理欠缺,金融泡沫後,很多銀行的資產品質問題逐漸浮現,銀行業的逾期放款比率也開始一路上升。臺灣銀行業投入大量資金打消呆壞帳,使其獲利能力與報酬率自90年代中期以來一直處於下降狀態。世界經濟論壇(WEF)2008年競爭力排名中,臺灣的“金融環境”排名58,其中“銀行健全度”排到117名,問題的嚴重程度可見一斑。
具體而言,1990年代以來臺灣當局在陸續解除各項金融管制的過程中,衍生出的銀行業問題包括:
一是金融機構家數過多導致過度競爭。臺灣當局1991年開放新銀行的設立,兩年內16家新銀行先後開業,3家投資信託公司改制為商業銀行。1995年臺灣當局允許信用合作社改制為商業銀行,1999年批准2家工業銀行設立,致使島內銀行家數大增。1991年底臺灣本地銀行僅24家,2006年底則增加近一倍,達到44家。若加上外國銀行在臺分行、信用合作社、農漁會信用部、郵局、信託投資公司及人壽保險公司,臺灣金融機構總、分支機構共6385家,平均每一金融單位服務的人口數為3570人,比日本和新加坡的平均5000人還少,顯示島內金融機構家數過多。
由於短期內銀行數量劇增,而存放款市場有限,競爭者同質性過高,金融業務擴張幅度有限,造成島內銀行業競爭白熱化。這種激烈競爭雖可提高經營效率,促進業務進步,改善服務態度,但也使存放款利差逐漸縮小,利潤率降低,而逾放比上升。尤其在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之後,逾期放款問題一直是臺灣銀行業,特別是基層金融機構面臨的最嚴峻問題。從1999年起,臺灣當局努力降低銀行業的逾期放款比率,至2002年底,臺灣本地銀行(含信託投資公司)實際累計轉銷呆賬金額達9744億元新台幣,將逾放比降至8%左右,但臺灣基層金融機構的逾放比仍在15%以上。
二是銀行存放款利差縮小使獲利下降。銀行業競爭加劇的結果,是各銀行都展開價格競爭,降低放款利率,擴大市場佔有率,使存放款利差過度縮小。臺灣2002年一般商業銀行的存放款加權平均利差為3.15個百分點,2005年降至2.21個百分點,2006年降至1.92個百分點。平均存放款利差代表資金運用的報酬,但實際操作中還要扣除存款準備及放款必須支付的營業所得稅及印花稅,所以實際臺灣的存放款利差還不到1.9個百分點,遠低於銀行業競爭也很激烈的美國,其平均存放款利差還有4個百分點。
在價格和非價格的競爭壓力下,臺灣銀行業獲得能力削弱,收益減少。以銀行ROA(return on assets,資產報酬率)和ROE(return on equity凈值報酬率)為例,2000年臺灣本地銀行的ROA及ROE分別為0.48%和6.19%,遠低於美國花旗銀行的1.97%和38.3%,以及香港匯豐銀行的1.4%和29.6%。不但如此,2002年臺灣當局要求島內銀行積極打消呆帳,導致整體本地銀行的ROA及ROE出現負數,2006年分別為-0.03%及-0.43%。
三是銀行信貸品質惡化。在激烈的競爭環境下,銀行不惜降低信貸條件拉高業績,致使企業可以很容易從銀行貸款,其中部分資金流向股市及房地產,讓銀行承擔了相當大的信用風險,造成銀行債權及信貸品質的惡化。基層金融機構(信用合作社和農漁會信用部)信貸品質惡化程度尤其嚴重。臺灣在1960年代農漁業產值佔GDP比重還較高,約30%,但目前不到2%,致使基層金融機構存放款業務萎縮,2000年以後農漁會的營業收入近於停滯,2006年全體農漁會信用部的逾期放款比率平均在10%左右。
四是信用卡債務惡化。臺灣開放信用卡業務後,各發卡機構強力促銷,使臺灣成為全球增長最快的信用卡市場之一,在很短的時間內近於飽和。由於消費者信用過度擴張,部分銀行對信用卡的發行及信貸過於鬆散,加之部分信用卡持有者缺乏正確理財消費觀念,過度借貸消費,無力償還信用卡債務,終於在2005年爆發島內卡債風暴。
五是銀行金融仲介功能弱化。隨著島內資本市場及傾向市場的快速發展,企業籌資的方式日趨多元化。一些信譽較好的大型企業在尋求長期資金時,直接在資本市場發行長期公司債,或上市、上櫃、辦理現金增資,甚至在海外發行全球存托憑證及海外可轉換公司債,繞過銀行。在需要短期資金時,則發行短期票券,包括商業本票及銀行承兌匯票,這些在市場上直接籌資的方式,資金成本低於間接金融的放款利率,因此造成臺灣直接金融所佔比率逐年提高,銀行的傳統仲介角色不斷弱化,致使大多數銀行發生資金過剩的問題。此外,臺灣產業外移與產業結構改變也對銀行傳統客戶群造成負面影響。
臺灣銀行業的出路在於充分調動政府、業者和市場的力量,加強金融監管、強化競爭優勢、發揮市場監督,才能有效提高銀行業的競爭力。臺灣銀行業正在從多方面著手改革,解決各種問題。
一是推動銀行改造。銀行就內部組織及管理方式進行評估,調整銀行組織架構,改以市場為導向,成立區域中心,信貸分區集中管理,簡化作業流程,精簡人事,提高經營績效,改善服務品質,充分利用電腦設備,使資訊電子化,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提升競爭力。島內銀行包括中信銀行、兆豐銀行、第一銀行、彰化銀行及臺新銀行在外國顧問公司的協助下,紛紛進行企業改造,依照銀行的職能及優先業務,將銀行內部組織劃分為企業金融、消費金融、信用卡、投資銀行及財富管理等部門,以期提高銀行經營效率。
二是擴大經營規模。銀行合併可實現規模經濟,節省成本,提高市場佔有率,擴大經營規模。近幾十年來,隨著科技、通訊的進步,企業規模有大型化趨勢,這要求金融機構服務的項目更多,面臨的競爭與挑戰也隨之增加。通過合併互相取長補短是提高經營績效的主要途徑。例如2002年由交通銀行與中國國際商業銀行合併而成的兆豐銀行,規模迅速擴大,據《銀行家》雜誌2008年統計,該銀行已成為除臺灣銀行(排名第143)外唯一擠進世界前200大銀行的臺灣地區銀行,全球資本規模排名第167名。
三是進行跨業經營。當前國際金融體制的發展,已經由專業分工向綜合經營轉變,美、歐、日等金融較為先進的國家均已採取金融業綜合經營或跨業經營體制,向綜合銀行的領域發展。在金融控股公司的架構下,商業銀行、投資銀行、保險公司、創投公司、投顧公司、票券公司、期貨公司及綜合證券商等均可納入。通過投資事業的多元化,各項業務的互動,增加競爭利基,擴大營運規模。臺灣14家金融控股公司相繼成立後,效果已初步顯現,部分金控公司稅後每股盈餘明顯增加。
四是加強風險管理。銀行經營面臨的主要風險包括:信用風險、市場風險、作業風險、利率風險、外匯風險、流動性風險等。在風險日益多樣化及複雜化的情況下,風險管理不僅直接關係到銀行的獲利,甚至可能金融機構經營的健全性。2004年公佈的新巴塞爾資本適足率協定規定,自2008年起實施信用風險進階內部評等法及作業風險進階衡量法。新協定除要求最低資本適足率外,特別強調主管機關的審查程式及市場紀律。在衡量風險性資產以決定銀行最低資本適足率時,不但計算信用風險及市場風險,而且要將作業風險加以計算。臺灣銀行業也面臨建立和加強風險管理制度的任務。
五是實施公司治理。歐美發達國家的銀行自1998年起開始實施公司治理,臺灣地區的銀行也逐漸開始重視並實施。內容主要包括:明確董事會及高階主管的權責、建立獨立董監事制度、制定公司治理最佳實務準則、強化資訊披露制度、健全公司內部控制機制、建立股東會通訊投票制度。
六是私人銀行業務。當前私人銀行業務已經成為國際銀行業中最賺錢、發展最快的業務之一。高資產客戶是銀行盈利的重要來源,私人銀行客戶帶給銀行的利潤能夠達到銀行普通零售業務的10倍左右。臺灣的千萬富翁以每年約10%的速度增長,正在逼近20萬人,其行業排名依次是退休人士、中小企業主、企業中高階主管和專業經理人、農村地主等資產客戶、醫師律師和會計師。這五類高所得階段是銀行財富管理中心的利基所在,是臺灣銀行業極欲拓展的領域。
七是電子銀行業務。近年來,銀行的經營模式正逐漸被網路和電腦取代。銀行業競爭越來越依賴速度和成本的競爭,贏家通常是擁有資訊科技優勢的銀行。銀行業者需要積極推動電子銀行業務的發展,利用高科技通訊設備及網際網路對客戶提供快速安全和低成本的服務。(本文作者朱磊係中國社會科學院臺灣研究所經濟研究室主任 經濟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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