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天,國務院將討論提高個人所得稅的薪酬起徵點——27日上午,溫家寶總理和網友線上交流時表示,這將是今年給老百姓辦的第一件實事。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張廣通今天上午在接受“新聞觀點”採訪時認為,個稅起徵點等的調整屬於稅法個別條款的修改,必須經過人大常委會的討論,所以即使本週三國務院討論通過了,也必須提交全國人大,那麼至少要等到全國兩會開完後,人大常委會才會將討論個稅起徵點調整列入程式。如果爭論不大,也許一次討論很快就能通過實施。那麼,近三年來一直“漲”聲不斷的個稅起徵點,這一次究竟能跳多高?又能給我們帶來什麼樣的實惠?
能跳多高?
三千元!
個稅起徵點上調有望!對於這個消息,最興奮的受訪者是月收入在4000元到6000元的工薪族。在他們看來,如果起徵點能調至3000元甚至更高,那自己就真能感受到實惠了。
楊瑩瑩(公司會計,每月收入五千元左右):
我希望個稅起徵點能調到3000元左右,別像現在這樣,一個普通商場銷售都得交個稅。個人覺得提高個稅起徵點確實很重要,這能把那些收入並不高、還在勤勤懇懇工作的勞動者給“擇”出去。另外,我覺得調整級差也很重要,因為個稅起徵點調高,其實受益最明顯的還是現在剛過了起徵門檻的工薪族,而這個群體實際上佔了大多數。目前,收入高過個稅起徵點2000元就得交15%的稅,這個稅負太高。我覺得應該把級差定得大一點,這樣才能讓多數工薪階層包括我都能感受到更多的實惠。
多大級差?
再大些!
“十萬年薪一萬稅”,在北京、上海等一線城市,許多處在成家立業關頭又必須負擔父母養老的年輕白領們,正過著這樣表面瀟灑卻“壓力山大”的生活。對他們而言,上調個稅起徵點遠不如調整稅率或調整級差來得實惠。
陳維(白領,每月收入過萬):
我更想說的是,能不能把累進稅率也調整一下。在很多大城市,這些年,月薪1萬的人比例應該增加了,但是生活成本其實也增加很多,這個收入群體要納的個稅我覺得挺高的,我每個月光稅就交近兩千,還要交2900元的房租,我們壓力也挺大的。能不能把20%這個稅率調到有更高收入的人中呢?比如收入2萬以上,個稅交20%?
作用多大?
待觀察!
的哥小王:
我還沒聽到這個消息呢,不過我覺得跟我關係不大,反正掙的那點錢都交了份兒錢了,每個月確實也就掙個兩三千的,交的個稅我沒仔細算過,差不了幾十塊錢,也就是兩棵白菜,擱哪兒都起不了大用。
陳維:
我覺得其實個稅的起徵點應該經常調整,比如與每年的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率掛鉤,收入增長10%,那個稅起徵點就調高10%,這樣也能讓更多低收入的人有動力去多幹活多掙錢,否則他收入從1900元提高到2000元,結果好容易增加的那點錢都交稅了,這肯定打擊大家勞動致富的熱情。
北京不調到4000元以上
個稅大部分還是窮人出
王福重(中央財經大學政府與經濟研究中心主任):
這個調整是必然的,首先,上一次的調整幅度就非常有限。個稅“起徵點”是俗稱,正式來說叫免征費用額。什麼費用免征呢?就是你的生活費。最近,通脹壓力比較大,生活成本上升較快,2000元錢,你交了房租就不夠生活了。比如在北京,一些農民工的工資都已經超過2000元了,按照目前的情況,如果不調到4000元以上,那麼個稅大部分還是窮人出,最起碼也應該是3000元,否則意義就非常小了,個稅的公平分配作用就沒有了,所以必須作出調整。
減稅給咱省的錢
要比單純提高免征額大
張廣通(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
據我了解,財政部和國稅總局此前已經向國務院上報了一份個稅的修正案,對課稅的範圍、收入的劃分和稅率的標準等都提出了一些調整。方案內容還沒有公佈,但是很有可能對徵稅的收入檔次,也就是級差做了調整,減少收入檔次,拉大每一個檔次的收入範圍。這實際上就是一種減稅的方式,並且減稅的幅度要比單純提高免征額大。讓適用5%、10%的人多一點,適用更高稅率的人就大大減少了,最後只有一兩千萬富人適用最高的稅率。
不過,普通人對級差的理解可能不是很清晰,於是大家關注的個稅調整焦點一直都在免征額標準上。如果只是單純把免征額提高500到1000元,對減輕稅負的影響並不大。真正想解決工薪階層稅收負擔重,還是應該從個稅整體改革來考慮。
減輕百姓稅負痛苦指數
不能全靠個稅
王福重:
北京最低工資是多少?1160元,這個還不算加班工資、社保和公積金,都快到起徵點了。即便起徵點上調,中低收入階層的獲益也非常有限,因為本身他們扣繳的就不多。
第一就是調整財政支出的結構,主要是生病、養老和教育等社會保障的問題,幾年來一直在說,但是進展相當慢。就像總理談的時候也說到,地方政府你可以少蓋點樓。借了那麼多地方債,不是支出在民生,而是去搞工程了;其實,經過三十年的發展,地方政府的角色應該轉變了,沒有必要再像過去那樣惟GDP。
另一個是限制壟斷行業的過高收入。雖然人們的收入在增長,但是貧富差距卻越來越大了。比如壟斷資源本來是全民的,應當通過財政惠及全民,但國企曾經14年不上繳利潤,很多都轉為員工福利,致使他們跟普通競爭性行業的收入差距很大。
張廣通:
我不希望把免征額的調整作為個稅改革的主要措施,因為效果不會理想,解決不了根本問題。我們必須把它放在國民收入分配機制改革的大問題下,作為一個細節來考慮。
大家的注意力不要放在這上面,還是要放在解決兩極分化、收入分配不合理上。個稅作為一個輔助手段,有調節的功能,但是要解決基尼系數過大、老百姓稅負痛苦指數過高的問題,它能力有限。
算賬
月薪6000元:
上調500元,少交75
以月薪6000元的工薪階層為例,在目前免征額為2000元的情況下:
應納稅所得額=6000-2000=4000(元)
應繳納個稅=500×5%+1500×10%+2000×15%=475(元)
在級差和稅率不變的情況下,免征額上調為2500元,則:
應納稅所得額=6000-2500=3500(元)
應繳納個稅=500×5%+1500×10%+1500×15%=400(元)
上調1000元,少交150
在級差和稅率不變的情況下,免征額上調為3000元,則:
應納稅所得額=6000-3000=3000(元)
應繳納個稅=500×5%+1500×10%+1000×15%=325(元)
主筆:張 棻
周明傑
素描:宋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