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的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副會長張偉十四日率團在此間與臺灣外貿協會及臺灣金融業界專家就海峽兩岸公司金融治理舉行研討會。張偉指出,《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的簽署為兩岸制度化合作注入了新的內容,有助於改變目前兩岸經貿過程中“大經貿、小金融”的格局。
過去一年,大陸成為臺灣最大的出口市場和臺商境外投資最多的地區;而臺灣也成為大陸的第七大貿易夥伴。今年五月間,大陸宣佈推動企業赴臺投資的八項方案,臺灣亦公佈陸資直接赴臺投資的具體政策,正式開啟了兩岸雙向投資的時代。
在此背景下,過去滯後的金融合作,已無法適應當前兩岸經貿關係發展需要。尤其是國際金融危機,嚴重影響到臺資企業在大陸的投資經營活動。觀察人士發現,加強兩岸金融合作,特別是是加強公司治理層面的交流,對拓寬發展並從根本上推動兩岸經濟深入交流大有益處。
此間工商業界積極評價今年四月出臺的《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認為其率先揭開了兩岸制度化合作的序幕。他們表示,如何在開拓市場時更快地熟悉對方的法律環境、規避投資風險、提高資金運營品質、優化公司結構,成為兩岸企業和金融業界急需解決的問題。
對此,張偉表示,共同加強對雙方企業的金融服務,是兩岸金融合作協議的共識和努力的方向。他說,目前兩岸已初步展開戰略性及具體的金融業務合作,在企業層面上,進一步提高資金管理水準,探索更加科學、高效的企業管理金融的方式和方法,才是化解國際金融危機影響和衝擊的根本途徑。
而出席今天研討會的臺灣中華公司治理協會理事長丁克華也指出,近年來,海峽兩岸在提升公司資訊透明度、保障少數股東權益、確保公司財務報表的正確與完整性等方面均做出了詳細的規定,並制訂出相關的法律法規,例如大陸于二00六年實行的《新證券法》,臺灣于二00七年實行的公司治理的各項機制等,都對促進兩岸企業及資本市場的欣欣向榮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丁克華表示,該協會目前正致力於推動臺灣公司的治理評鑒工作,力求將在該領域具備示範性作用的公司凸顯出來,幫助未來陸資赴臺投資進行優化選擇。他堅信未來兩岸企業的財務金融合作將更為貼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