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9日上午9時,兩岸兩會領導人第五次會談在重慶舉行,海協會會長陳雲林和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在會談中將就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及兩會後續商談議題等交換意見。這是陳雲林(右)和江丙坤(左)在會談前握手。新華社記者陳建力攝(資料圖)
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經濟局局長徐莽近日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在談及兩岸投資保障協議時表示,我們希望兩岸雙方秉持雙向平衡、有效保護、減少限制、便利投資的原則,充分照顧各方關切,儘快達成一個互利雙贏的好協議。
他說,兩岸投保協議是落實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後續協商的一項重要內容。雙方依據兩會第五次會談共識及ECFA第五條第二款規定,就建立投資保障機制、提高投資相關規定的透明度、逐步減少雙方相互投資的限制、促進投資便利化等事項充分交換了意見,第六次兩會會談中雙方確認了前一階段業務溝通的成果,並列為第七次兩會會談協商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