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增進兩岸民間互信 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

時間:2012-12-26 08:43   來源:中國新聞網

  臺灣《旺報》25日刊載投稿文章指出,雖然影響兩岸民間互信的因素依然存在,但基於情感、價值與利益,兩岸的民間互信應持續推動。和平發展民意基礎越厚實,發展動力才能越強勁,發展空間才能越寬廣,才能引領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螺旋上升。

  文章摘編如下:

  “互信”已是兩岸關係中最熱門的詞彙,互信涉及情感、價值與利益 ,相互間情感越深、價值越近、共同利益越多,互信就可能越強。兩岸民間互信是指兩岸民間機構、團體、組織之間的相互信任,雙方處於一種彼此可信賴、可預期的互動境界。兩岸民間互信的強弱、高低對於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具有重要影響,與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構成正向關係:民間互信越強,和平發展民意基礎越厚實,發展動力越強勁,發展空間越寬廣;反之,發展的動力就受到削弱,發展的空間就受到壓縮。

  共同價值萌發

  4年多來兩岸關係取得重大進展,兩岸關係面貌發生了歷史性的變化,處於60年來最好的階段。兩岸民間已開展全方面、多層次、寬領 域的交流,包括宗教團體、社會團體、非贏利性組織(NPO)、慈善機構、基金會之間的交流合作十分頻繁,善意互動、正面互動、積極互動增多。慈濟功能德會已在大陸設立機構,兩岸志願者團體在四川、 青海地震中創建了合作典範。兩岸民眾的生活方式、流行趨勢、時尚潮流、價值觀念呈現同步化趨勢,兩岸社會一體化、特別是網路一體化進程加快,兩岸共同利益增多,共同價值也在萌發,兩岸民間互信越來越強。

  雖然兩岸民間互信有所增長,但仍處於低層次的初級階段,較為脆弱、膚淺,容易波動,具有不穩定、不平衡、不全面、不厚實、不成熟等特點。兩岸民間的矛盾、衝突時有發生。例如,兩岸民間組織在國際場合的紛爭時有發生,因為參與名稱、身份、權益而產生爭執。

  其次是兩岸政治制度、社會制度等差異影響了兩岸民間互信。 兩岸民眾在心理上、情感上、價值觀上彼此接受和認同的程度還比較低。

  兩蔣時期的“反共”教育、“李扁時期”的“臺獨”灌輸、“去中國化”教育,影響了臺灣民眾的統、獨立場與身份認同。 此外,複雜的國際因素制約了兩岸民間互信的發展。但我們應看到,不利於兩岸民間互信的因素在下降,有些正在分解之中,而有利於兩岸民間互信的因素逐步上升。

  增進互信路徑

  當前,增進兩岸民間互信具有多方面積極因素。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成為時代潮流,擁有廣泛的民意基礎。越來越多的兩岸同胞參與到兩岸交流中,成就並分享和平發展的成果。

  兩岸同胞同為中華民族,都是炎黃子孫,共同的中華文化傳統成為增強兩岸民間互信豐厚的文化基礎。大陸綜合國力上升,已為增進兩岸民間互信儲備了強大的物質基礎,引導兩岸民間交流合作向縱深推進。

  兩岸民間社會快速成長,成為增進兩岸民間互信最為重要的依託。臺灣擁有非常活躍、強大的民間力量,擁有4萬個非贏利組織、15059個志工團體、超過70多萬名志願者,從事社會服務、慈善團體2263個 ,佔所有社會團體的五分之一多,臺灣社會具有蓬勃旺盛的民間活力 。而大陸的民間社會、民間機構、民間團體快速發展,這是增進兩岸民間互信的重要載體。

  兩岸關係的主體是兩岸同胞,兩岸關係的最大動力來自於民間。增進兩岸民間互信,具有多方面的路徑。培植兩岸民眾情感。兩岸需要同情的相互理解,兩岸民眾之間需要同理心、包容心,兩岸民間機構 、民間團體、民間組織之間需要共體時艱,坦誠合作。

  培育兩岸民間的共同利益。共同利益是促進兩岸民間交流、合作的重要杠桿,將給兩岸的民間社會、民間機構更大的生存空間與合作前景。同時,形塑兩岸民間互信的價值體系。應以中華傳統美德、 中華文化核心價值為主,吸納世界現代文明中的優秀養分,包括以民為本、貴和尚中、王道仁愛、講信修睦等內涵,積極推廣慈善、志願活動。

  創立增進兩岸民間互信的保障機制,確保交流制度化。促進兩岸民間團體、機構、組織交流的制度化,實施對口、雙向、定期、深度交流,由點到線、由線到面。重點在於志願團體、慈善機構、非贏利性機構、基金會、宗教團體之間的合作。交流議題也應多樣化,包括生態保護、消費者權益、勞工權益與職場安全、社區發展等均可成為民間團體交流的議題。

  增進各階層之間互信、形成綜合互信。增進兩岸行政互信、基層互信、媒體互信等各階層互信。促進包括政治、經濟、文化、社會、軍事安全、涉外領域的綜合互信。同時排除負面 、干擾因素,使兩岸民間互信持續增強,引領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螺旋上升。(作者倪永傑 上海臺灣研究所常務副所長)

編輯:吳曉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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