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27條措施支援平潭對臺開放

時間:2012-06-26 10:41   來源:國際商報

  海關總署日前在北京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出臺《海關總署關於支援平潭綜合實驗區開放開發的意見》,《意見》提出27條通關便利、稅收優惠等措施,以支援平潭口岸的開放和建設。

  據海關總署副署長孫毅彪介紹,平潭綜合實驗區實施“全島放開、分線管理”的新通關制度和措施,並在稅收、財政和投資、金融、方便兩岸直接往來、方便臺胞就業生活、土地配套等方面賦予其比其他經濟特區更加特殊、更加靈活的一系列特殊優惠政策。

  此次出臺的《海關總署關於支援平潭綜合實驗區開放開發的意見》,提出了27條措施。其中,支援平潭口岸建設、創新通關制度、實施優惠稅收政策單方面尤其引人注目。《意見》提出,實施優惠稅收政策,支援平潭建設新興產業基地。實施保稅、免稅政策:對從境外進入平潭與生產有關的貨物給予免稅或保稅,支援平潭積極承接臺灣及境外高新技術產業轉移,加快發展現代物流、商貿流通、研發設計、會展等服務業,打造以高新技術產業和現代服務業為主導、具有較強競爭力的特色產業體系。實施“企業自主選擇應稅貨物狀態”政策:對平潭保稅加工貨物銷往內地,根據企業申請,試行按其對應進口料件或按實際報驗狀態徵收關稅的政策。促進平潭保稅加工產業發展,建設海峽西岸高新技術產業基地。實施出口退稅政策:對內地與生產有關的貨物銷往平潭視同出口,按規定實行退稅,支援平潭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加快開發建設步伐。實施優惠的旅遊購物政策:支援在平潭按現行有關規定設立口岸離境免稅店。支援參照現行大嶝對臺小商品交易市場模式,在平潭設立臺灣小商品交易市場。支援發揮平潭旅遊資源優勢,加強兩岸旅遊合作,建設國際知名的海島旅遊休閒目的地。《意見》還提出,支援加快平潭口岸開放和建設,打造海峽兩岸便捷往來通道。加快在平潭設立一類口岸,統籌規劃、科學安排平潭口岸開放佈局,支援平潭至臺灣的貨運航線和海上快捷客貨滾裝航線發展,支援臺灣地區機動車進出平潭,實施更加便捷的口岸通關措施,力爭將平潭口岸打造成“建設一流、管理一流、服務一流、效率一流”的對外開放和對臺交流合作口岸。《意見》強調,創新通關制度和措施,構建平潭全方位開放格局。實施“一線放寬,二線管住,人貨分離,分類管理”的分線管理制度,科學規劃海關通關流程、資源配置,建立以企業管理為基礎,以風險管理為中心,以資訊化管理為手段,與分線管理模式相匹配,與優惠政策相配套的進出便捷、運作規範、監管有效的海關通關監管制度,服務平潭開放開發。

  此外,《意見》還指出,支援發揮平潭對臺優勢,建設兩岸交流合作先行區;推動區域聯動發展,建設海西科學發展先導區;推進海關資訊化建設,促進平潭“智慧島”發展;創新海關企業管理模式,促進平潭誠信體系建設;儘快落實優惠政策,支援平潭加快開放開發;嚴厲打擊各類走私違法活動,營造良好的對外貿易環境;加大平潭海關建設投入,提升海關服務發展能力。

  福建省副省長倪岳峰介紹說,自建設綜合實驗區以來,平潭道路、橋梁、鐵路、港口等基礎設施建設進展迅速。2011年平均每天投入資金1億元,今年接近2億元。已經開通平潭至臺中的“海峽號”航線,每艘客滾船可搭載760位乘客和260輛車。他還表示,實現臺灣機動車進出平潭,還有待於兩岸相關方面的進一步協調,希望兩岸早日達成協定。

  此前兩天,財政部宣佈對平潭綜合實驗區實施營業稅優惠政策,規定註冊在平潭的航運企業從事平潭至臺灣的兩岸航運業務、保險企業向註冊在平潭的企業提供國際航運保險服務取得的收入,以及從事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取得的收入將免征營業稅。(作者:李鵬)

編輯:吳曉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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