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兩岸關係大事記-7月

時間:2010-08-07 15:29   來源:華夏經緯網

  1日 馬英九在“臺灣新契機,亞洲新時代”記者會上指出,ECFA使臺灣“跨出三大步”,即臺灣突破經濟孤立、兩岸經貿走向互惠合作、加速亞洲經濟整合,對兩岸經貿關係制度化、促進臺灣進一步國際化、避免被邊緣化具有重要意義。馬還宣佈成立“全球招商專案小組”、“全球經濟戰略小組”,利用ECFA將臺灣打造成為全球創新中心、亞太經貿樞紐、臺商全球總部及外商區域總部。

  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書記郭聲琨率團抵臺,展開“深化交流合作寶島行”參訪行程,全程簽約近20億美元。

  2日 馬英九在“ECFA時代新情勢高峰會”上指出,ECFA並非條約,因為“兩岸並不是國與國的關係”,但“立法院”應“比照條約審查”,即“可以發言、可以否決,但不能修正”。

  馬英九接受《聯合報》專訪時表示,兩岸簽署ECFA後“別打仗、去賺錢、交朋友”,臺海和平、東亞區域穩定更為鞏固,“這比簽署兩岸和平協議更有意義”。

  3日 “總統府秘書長”廖了以同意出任胡志強競選總部總督導,並稱輔選是“責無旁貸”。輿論稱,這標誌著國民黨在大臺中完成整合。

  4日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稱,五都選舉是“民進黨再起關鍵且具指標性的一役”,也將被國民黨視為“政權保衛戰”,民進黨將持續整合每個選區的戰力。

  5日 蔡英文在民進黨ECFA擴大會議上定調,不要大火快炒ECFA,應細火慢燉,將ECFA審議變成藍綠鬥爭新戰場。

  6日 臺“陸委會”民調顯示,第五次“陳江會”所簽署的ECFA與智慧財產權保護協議分獲61.1%與73.1%的滿意度,79.3%贊成繼續透過制度化協商處理兩岸交流問題。

  7日 國臺辦主任王毅表示,ECFA的實施有利於降低兩岸之間物流、人流和資金流的成本,提升臺商的競爭力;有利於幫助臺商進一步拓展大陸市場,開闢新的發展空間;有利於為臺商提供金融、技術等方面的支援與服務,營造更有利的經營環境。

  大陸50多名畫家創作的“浩氣長流——抗戰巨卷史詩畫展”在臺北展出,應邀出席的前“行政院長”郝柏村認為,“兩岸文化、歷史交流比經濟交流更重要,是奠定兩岸今後和平發展的重要基礎”;臺“國家文化總會會長”劉兆玄強調,兩岸發展應‘以中華文化作為最大公約數”。

  8日 馬英九在接見準備出席第六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的臺灣代表團時表示,期盼兩岸以“正視現實、累積互信、求同存異、續創雙贏”為原則,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

  臺“立法院臨時會”通過決議,將ECFA及4項配套法案修正草案等徑付二讀。

  民進黨第七屆第六會期“立院黨團”3長改選揭曉,柯建銘、管碧玲、潘孟安分別出任“總召集人”、“幹事長”、“書記長”。

  9日 民進黨宣佈退出“立法院臨時會”,將以“民主客廳——ECFA開講”的形式發動下鄉反ECFA活動。

  臺灣同胞贈送大陸同胞的一對梅花鹿和一對長鬃山羊命名揭曉,梅花鹿為“繁星”、“點點”,長鬃山羊為“喜羊羊”、“樂羊羊”。

  10日 第六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在廣州正式開幕,主題是“加強新興產業合作,提升兩岸競爭力”,共達成22項共同建議,為後ECFA時期兩岸經貿、新興產業及文教交流等規劃出新願景。

  11日 臺“研考會”民調顯示,馬英九上任以來的滿意度達46.8%,支援度達55.3%,49.9%對未來1年施政有信心。其中“改善兩岸關係”最受肯定,達68.3%。

  12日 胡錦濤總書記在會見國民黨榮譽主席吳伯雄時指出,ECFA是一份為民謀利、互利雙贏、影響深遠的好協議,希望儘快落實,繼續推進兩岸經濟關係正常化、機制化、制度化;在反對“臺獨”、堅持“九二共識”的共同政治基礎上,只要雙方良性互動、平等協商,就能夠推動兩岸關係不斷向前發展;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不但要厚植共同利益,也要增強休戚與共的民族認同。

  13日 “臺灣高等法院”法官蔡光治、陳榮和、李春地、板橋地檢署檢察官邱茂榮等涉嫌集體貪瀆,被臺法檢部門搜查並羈押,震驚島內社會,馬當局隨後推出成立“廉政署”等司法改革舉措。

  臺“中央銀行副總裁”周阿定稱,中國人民銀行已授權中國銀行(香港)向臺灣直接提供人民幣現鈔清算業務,本月底正式開通。


編輯: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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