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媒體報道,上海市人大代表錢麗萍在兩會期間提交了一份關於制定上海市網路遊戲條例的議案,建議通過立法來規範網路遊戲,以防網遊帶來一個又一個悲劇。錢麗萍代表在其草擬的《上海市網路遊戲條例》初步草案中寫明,“網路遊戲企業不得發行虛擬的貨幣,不得直接或者間接提供虛擬物兌換成人民幣或者其他現實財物的途徑”。
錢麗萍建議,上海應成立專門的網路遊戲行業協會,由法律專家、教育專家、遊戲經營者等組成網路遊戲倫理道德委員會,制定行業規範。網路遊戲測試前應當經過倫理道德委員會審查,委員會可召集多方對網路遊戲產品的內容進行聽證,並提出修改意見,聽證不通過的,不準上市。
顯然,錢麗萍的議案切中了目前網遊產業發展的要點,就是某些營運商利用虛擬貨幣、不顧社會道德地攫取超額利潤。問題是,對於虛擬貨幣,究竟是一禁了之呢還是從監管上下功夫呢?難道誰都可以發行自己的虛擬貨幣嗎?
大眾評判臺
黃琛:有存在必要
作為一種網路貨幣,虛擬貨幣還是有存在的必要,這也是互聯網時代一大特色。對錢麗萍代表的其他意見表示大力支援,遊戲上市前論證、聽證,遊戲中嵌入防沉迷系統,連續上網玩遊戲斷線等等都是非常有必要的。
曹中銘:要靠監管
網路屬於虛擬世界,發行虛擬似乎無可厚非,但如果利用它來進行盈利,則值得商榷。其實,不僅某些網遊企業從虛擬貨幣中牟取暴利,一些遊戲高手也利用其中的缺陷來斂財。個人認為,問題還是出在監管上。
蔡謙:要明言提示
對虛擬貨幣的控制,目的是在於防範網遊的社會危害性,但是即使取消虛擬貨幣,也不能消除網遊的危害。有關方面應該更多從危害性本身著手來解決問題,猶如香煙的危害性一樣,從明顯提示開始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