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羅拉資料圖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摩托羅拉移動的裁員風波,在沉靜一段時間後再起波瀾。9月24號摩托羅拉南京研發中心員工收到摩托羅拉公司的最後通牒,要求還沒簽署協商方式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27號也就是今天下午兩點前簽署離職協議,否則公司將於9月30號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然而就在大限已到的昨天,摩托羅拉一紙聲明:將9月30號的期限又推遲到了11月20號。僵持了一個多月的摩托羅拉裁員風波依然沒有畫上句號。那麼對於這個的決定,摩托羅拉是怎樣解釋的?員工又是如何反應呢?
對於摩托羅拉公司發出的最後通牒,員工認為公司是出爾反爾,員工代表吳軍告訴記者,員工在與摩托羅拉公司進行溝通過程中,摩托羅拉公司曾經答應員工不會突然採取單方面裁員的行動。
吳軍:14號我們跟他們談過,不要用其他手段去單方面裁員,他們當時答應了。僅僅過了一個星期,27日下班前,他們貼出了一個告示,要求27日中午必須簽,不簽字就單方面解除。做這種事情,員工非常生氣。
據了解,摩托羅拉公司按照法律程式已經向南京市勞動部門遞交了裁員備案材料,按照勞動法規定,勞動部門正式接受備案後五個工作日摩托羅拉公司就可以依照法律程式實施單方面裁員,而9月24號是備案正式生效的時間。南京市人保局失業保險中心副主任袁衛東對此表示。
袁衛東:正式接受備案是上周,但是接受備案之後有5個工作日的公示時間,所以24日我們正式通知它來辦理手續。
摩托羅拉公司在備案生效這天向員工發出了最後通牒,員工朗斌(音)認為,之前摩托羅拉與員工的談判其實就是在拖時間,是公司的緩兵之計。
朗斌:他們已經得到法律的通行證,可以做這件事情了,所以他們根本不顧你,以前一些談判都是拖,法理程式備案成功了,就按法律程式走就行了。
基於此,大多數員工對公司最後通牒進行了抵制,本週南京市勞動部門與摩托羅拉公司再次進行了溝通,經過勞動部門的努力,目前摩托羅拉公司已經同意將簽訂離職協議的時間延遲到11月20號,並且賠償方案不變。南京市人保局事業保險中心副主任袁衛東介紹了相關情況:
袁衛東:它接受了我們的建議把時間放寬到11月20號,職工自己不願意走,不提出來,就可以到11月20號再來辦手續。
但摩托羅拉公司北京總部公關部經理司軒軍表示,公司已經對南摩的員工做出了很多的讓步,11月20號將是公司的最後期限,公司對此不會再讓步。
司軒軍:這次公司也是再次延期一直到11月,實際上公司已經做了很大讓步了,所以再推遲是不會了。
而對於摩托羅拉公司同意將離職時間延遲到11月20號,員工依然是不買賬,因為目前只有50多名員工與公司簽訂了離職協議,還有400多名員工沒有找到合適的單位,員工還是希望將裁員日期延遲到明年的2月28號,讓員工有更充裕的時間找到工作:
員工:經過談判後是他們公司提出來延遲到11月20號,而員工代表這邊根本沒有同意,我們希望延遲到2月28號,年底以後,會有很多職位很多空缺出來,這樣給大家更多找工作的機會。
司軒軍表示,如果11月20號還不簽訂離職協議,公司將會按照法律程式單方面解約。
司軒軍:國家對經濟裁員是有很明確的法律規定的,所以公司這邊會遵守國家的法律規定,希望員工能跟公司達成這樣的協議,如果期限到來之前員工沒有同意這個的話,會根據法律跟員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員工會得到法律要求的賠償。
按照摩托羅拉公司的裁員方案,簽訂離職協議將會享受原有的N+2的賠償,如果不簽,將不會享受額外兩個月的工資。而對於裁員結束是否關閉南京摩托羅拉軟體中心,司軒軍表示公司對此還沒有明確說法。
這場裁員風波的一大焦點就是,摩托羅拉移動南京研發中心單方面宣佈裁員。那麼這種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做法是否合法呢?又將給員工帶來什麼樣的損失呢?對此,記者採訪了人社部授予的全國首家勞動人事爭議預防調解中心的趙天慶律師事務所主任趙天慶。在採訪中,趙天慶律師首先強調,摩托羅拉移動南京研發中心要求被裁職工簽署自動離職協議的作法與《勞動法》立法本意相悖。
趙天慶:這肯定是不合法,勞動者的權利實際上是基於勞動合同約定,在自願平等基礎之上,經過協商確定下來的,單方面要求變更合同,被強勢一方打破的話,本身是違反公平和自願的原則的。
趙律師同時表示,摩托羅拉試圖轉嫁違約責任,顯然是對勞動者權益的侵害。
趙天慶:摩托羅拉南京研發中心要求員工們簽署解除協議,就等於是讓員工主動的放棄了合同保護,主動的放棄權利的協議,所以法律上,應該是得不到支援的。
目前員工代表還是希望政府部門能夠出面協調,滿足員工要求延期裁員的訴求,記者也將繼續關注裁員事件的最新進展。
毋庸置疑,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企業單方解除合同,違約金的承擔數額相當可觀。但不顧員工意願的強行裁員行為給企業帶來的,可能不僅僅是裁掉的人力成本那點收益,更有可能是企業的這種自身的社會影響和社會信譽受到難以估量的損失,如果企業的聲譽沒了,人心散了,經濟滑坡可能來的更快。 (記者 孫瑩 江蘇臺記者 王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