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會議
7月19日上午,國務院總理、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議並原則同意“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以及節能目標分解方案、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研究部署相關工作。
會議指出,“十一五”期間,經過全國上下共同努力,基本實現了節能減排約束性指標。我國以能源消費年均6.6%的增速支撐了國民經濟年均11.2%的增速。節能減排工作有力促進了產業結構調整和技術進步,提高了全社會節能環保意識,遏制了能源消耗強度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上升的勢頭,成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一大亮點,併為應對全球氣候變化作出了重要貢獻。
會議強調,“十二五”期間是我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加快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的關鍵時期。要繼續把節能減排作為調結構、擴內需、促發展的重要抓手,作為減緩和適應全球氣候變化、促進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舉措,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務求取得預期成效。
(一)推進重點領域節能減排。工業節能要注重以先進生產能力淘汰落後生產能力。交通節能要重視發展公共交通,優化運用多種運輸方式。建築節能要合理改造已有建築,大力發展綠色建築、智慧建築,最大限度地節能、節地、節水、節材。生活節能要推廣使用經濟高效的節能產品,培養節約環保的消費模式和生活方式。
(二)進一步調整優化產業結構。發展現代產業體系,鼓勵發展第三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運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推動能源生產和利用方式變革,構建安全、穩定、經濟、清潔的現代能源產業體系。
(三)實施節能減排重點工程。著力抓好節能重點工程、環境治理重點工程、迴圈經濟重點工程。
(四)推廣使用先進技術。建立節能減排技術遴選、評定及推廣機制,積極引進、消化、吸收國外先進技術,加快技術的開發、示範和推廣應用,有效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污染排放。
(五)加強節能減排管理。完善節能評估審查制度,制定和執行耗能設備國家標準,鼓勵企業建立節能計量、臺賬和統計制度。實施電力需求側管理、能效標識、政府節能採購等管理方式。
(六)完善節能減排長效機制。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推進資源稅費和環境稅改革。調整進出口關稅,遏制高耗能、高排放產品出口。
會議強調,要積極開展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合作。堅持以《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為基礎,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和公平原則,按照“巴厘路線圖”授權,在哥本哈根協議和坎昆協議基礎上,建設性推動應對氣候變化國際談判進程,使德班會議在加強公約和議定書全面、有效和持續實施方面,取得進一步的積極成果。
會議要求各地區、各部門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對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早部署、早落實。要抓緊分解落實節能減排指標,完善節能減排統計、監測、考核體系,切實把落實五年目標與完成年度目標結合起來,把年度目標考核與季度跟蹤檢查結合起來。要加強節能減排工作的組織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節能減排工作負總責,政府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嚴格實行節能減排獎懲機制,把各地區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結果,作為對省級人民政府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實行問責制。動員全社會力量開展節能減排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