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國務院公布《全國海洋經濟發展“十二五”規劃》。根據該規劃,“十二五”期間,我國海洋生產總值將年均增長8%,2015年佔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10%。海洋經濟對就業的拉動作用進一步增強,新增涉海就業人員260萬人。
“十二五”期間,海洋經濟發展將充分發揮環渤海、長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三個經濟區的引領作用,推進形成我國北部、東部和南部三個海洋經濟圈。
其中,北部海洋經濟圈由遼東半島、渤海灣和山東半島沿岸及海域組成。建設重點是水產養殖、航運基建、旅遊業、石化產業、鹽業、風電、海水淡化產業等,打造以大連、青島為主的海洋工程裝備製造基地。
東部海洋經濟圈由江蘇、上海、浙江沿岸及海域組成。建設重點是灘塗農林牧業、旅遊業、風電、高端海洋船舶、海洋生物製品業、航運金融等服務業、遠洋漁業等,加快建設長興島海洋工程裝備製造基地,建設我國大宗商品交易中心,這個地區也將發展海上風電以及遠洋漁業、海洋科學研發基地建設等等。
南部海洋經濟圈由福建、珠江口及其兩翼、北部灣、海南島沿岸及海域組成。部分地區定位於發展高端海洋旅遊業、海洋文化創意產業等;廣西北部灣地區的功能定位於中國—東盟開放合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