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叫停“國家免檢” 反思食品安全監督制度

時間:2008-09-19 12:49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隨著奶粉事件調查的不斷深入、真相的不斷披露,社會輿論對此的反思也日趨深化,從簡單的現象,逐漸進入到制度反思的層面。這其中,就包括對免檢制度的反思和質疑,不少論者認為,免檢制度正是奶粉事件生成、蔓延的重要土壤——由於政府質檢部門放棄了對免檢食品的嚴格品質監督,在奶粉中含三聚氰胺才會在部分乳製品公司滋生而長期不被察覺,進而成為整個行業的“潛規則”。因此,現行免檢制度必須被檢討,甚至是全面終止、廢除。

    應該說,這些反思和質疑是合理,且有事實依據的。事實表明,三鹿奶粉含三聚氰胺,並非突然間發生的偶然事件——今年3月即有消費者向該公司投訴奶粉品質問題,而據嫌疑人最新交待,“他們從2005年4月就開始向牛奶中添加三聚氰胺”。顯然,如果三鹿奶粉不是免檢產品——其品質主要靠企業自檢,而是有國家質監部門嚴格的檢驗監督,至少“問題奶粉”的曝光不會如此姍姍來遲,以至於最終釀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現在,叫停免檢制度後,我們需要進一步思考的問題是:將對產品品質監督的權力,重新都收歸政府質監部門,由後者來為產品品質負責、把關,就是我們最終所真正需要並可以完全信任託付的食品品質保障路徑嗎?我看未必。

    首先,寄託于政府部門的“權力式”品質保障路徑,監督保障的成本十分巨大,可行性不大。據悉,目前國家質檢總局為實行駐廠監管,僅派往嬰幼兒乳製品生產企業的監督人員就將近5000人。而我們知道,食品不僅只有一個乳製品,其他產品及生產廠家還有千千萬,而食品之外,攸關消費者健康安全的產品更是不計其數。顯然,質監部門不可能也沒必要把所有這些產品的監督把關責任都包攬起來,“駐廠監管”只能是一種臨時權宜性的應急措施。

    其次,也要看到過度倚重“權力式”保障途徑,可能帶來的“尋租”副作用。毫無疑問,權力不會天然具有公正性,相反其本身又是需要監督的。因而,如果把品質的監督保障都託付于它,而同時對權力的監督機制又不能到位,腐敗的滋生便不可避免。關於這一點,原國家藥監局局長鄭筱萸和他的GMP認證腐敗,可以說,就是一個生動鮮活的教訓、殷鑒。

    那麼,全面合理的產品品質保障途徑究竟是什麼呢?在筆者看來,除了廠家的自我監督和行政部門的監督外,另一個最廣大同時也是基礎最深厚的監督主體不可或缺,那就是由消費者、市場、社會本身構成的權利式監督。無疑,這種監督成本最低(無需納稅人額外支付成本),直接而無處無時不在 (產品最終面對的總是消費者、市場和社會),並且動力十足(畢竟利益攸關)。

    事實上,這也正是為什麼在許多市場發達成熟的國家,包括產品服務品質在內的企業信譽信用評價,均由來自市場、社會本身的民間、仲介機構來進行,而並非政府部門大包大攬的根本道理所在。如我們熟知的,國際上三大信用評級機構標準普爾、惠譽、穆迪,便都是民間性質的機構。

    所以,包括食品在內的產品品質保障路徑,只能是三管齊下——通過企業、政府、社會各司其職,相互配合來合力實現。如果我們總是只盯著企業和政府這兩者,兩端搖擺不定,或者企業免檢或者政府收權,而看不到蘊藏在消費者、市場、社會中的巨大力量,那麼,我們勢必很難走出“一放就亂(如免檢),一管就死(如政府包攬品質監督)”的公共治理困境、老路。(張貴峰)
編輯:胡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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