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衛生部例行發佈會上,有媒體問及9月1日起牛初乳是否能繼續銷售時,與會專家回復表示有關規定只針對嬰幼兒配方食品,又指出在其他的食品中可以添加。
今年4月,衛生部函覆質檢總局關於進口牛初乳類產品適用標準問題時稱“嬰幼兒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牛初乳以及用牛初乳為原料生產的乳製品”,並設置2012年9月1日為過渡期限。有關決定其後引發社會關注。
昨日,當有媒體記者向與會的專家提問希望能對該政策做出清晰介紹時,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研究員嚴衛星回應指,衛生部的文件對質檢總局的答覆,是指嬰幼兒配方食品,也就是說嬰兒配方食品、較大嬰兒和幼兒配方食品、特殊醫學用途嬰兒配方食品這三類食品。
嚴衛星解釋,衛生部是基於審慎的原則,通過綜合考慮,在這三類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牛初乳粉。“剛才談到的9月1日以後不允許添加牛初乳,其實主要是指這三類配方食品。”他說。
一同與會的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營養與食品所研究員楊月欣表示,按照她的理解,除了上述三類配方食品外,其他食品中應該可以添加牛初乳;在生產使用這些牛初乳的時候,應該根據標準來執行。(記者 劉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