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初開始的“雙星”經銷商控股權之爭正不斷升級。被推到風口浪尖的青島雙星集團于上週五下午緊急召開“雙星市場改革真相”新聞發佈會,正式宣佈成都雙星公司在獲得雙星授權後,沒有遵守授權書的規定和相關協議,因此決定“終止其合同和結束授權”。
近一段時間以來,以成都雙星和濟南雙星為代表的一場與雙星集團展開的“經銷商控股權”爭奪戰打得愈演愈烈,這導致了今年2月起川、渝、雲、貴以及濟南等地的2700多家雙星專賣店出現“斷貨”,外界幾乎一致認為此次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雙星糾紛早在1999年就已然埋下了隱患。正是在這對雙星而言非常特殊的一年中,雙星集團總裁汪海提出“對市場一線進行買斷改制”的重大決策,使雙星集團下屬的國有經營公司改制變成了民營代理。
現在談及上述改制的利弊,汪海頗為感慨地表示:“在雙星集團此前的買斷改制之後,雖然促進了雙星品牌的發展,但是這些年也出現了一些嚴重損害雙星集團整體發展的現象。”據介紹,在改制後有的代理商之間在經營上單打獨鬥,甚至互相打價格戰,在服務上不能體現名牌的形象,搞亂了市場秩序;也有代理商利用雙星的資源經營自己的品牌。
為了結束這種混亂的狀況,雙星集團在2007年決定實施“由雙星集團旗下的雙星名人公司代表集團控股市場51%”的新改革方案。改革方案的總原則是:由雙星名人公司與市場代理進行重組,市場代理在雙星名人公司參股,幹得好的市場代理可以在雙星名人公司高層任職。
而這一改革方案遭到了代理雙星品牌的成都公司和濟南公司的抵制,他們認為“名人公司一分錢不投就想控股西南51%,是為了侵佔他們的財產,搶佔他們的利益”。成都公司的前身是集團下屬的西南經營總公司。從去年4月份開始到今年2月份期間,為了雙星的改革方案,雙星集團與成都公司進行了多次談判,幾經反覆,最終談判未果。雙星集團取消了成都公司的代理資格。 (肖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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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意見:一切應以合同為準
對於雙星集團提出的“51%”改革方案,濟南雙星經貿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韓俊芝(與雙星成都公司董事局主席劉樹利為夫妻)曾表示,這是一種不合法的強制行為。“我們又是開拓市場,又是打廣告,這些年來一心一意跟著集團走,只因不同意一個‘一刀切’的強行方案,就停止給我們供貨,這也太說不過去了吧。”
而雙星公司在此次經銷商控股權爭奪戰中的行為是否真的存在“說不過去”的行為呢?記者專門採訪了北京雷曼律師事務所律師郝俊波。
“我認為一切都應以合同為準,”郝俊波表示,“如果說當時的合同另外規定‘未來將可能由某家公司控股’,那雙星集團的做法是沒有問題的,但就目前的情況看,這家名人公司是後來成立的,在當初的合同中根本沒有涉及,名人公司想要控股必須經雙方協商同意。而在一方未同意的情況下,雙星集團就停止供貨顯然有欠妥當。”
雙星“股權”之爭時間表
■2007年6月-2008年2月初,雙星集團先後多次與成都雙星就名人實業控股51%進行談判未果。
■2008年2月23日,雙星集團向“成都雙星”下達《關於解除授權的通知》稱,雙星集團發現“成都雙星”存在侵權行為,集團決定終止授權等聲明。
■2008年2月25日,“名人實業”通知“成都雙星”:公司決定只將雙星產品的地區經營權授予我方控股(持股51%以上)的公司。
■2008年4月初,傳出2700多家雙星專賣店斷貨消息。
■2008年4月11日,雙星集團召開“雙星市場改革真相”新聞發佈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