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1月1日起,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簡稱港澳居民)在廣州市設立的個體工商戶的經營範圍將進一步放寬,同時取消了從業人員人數和經營面積限制。這是記者昨天從廣州市工商局獲得的消息。
廣州市工商局日前接到國家工商總局下發的《關於進一步放寬港澳居民個體工商戶經營範圍、從業人員及營業面積等問題的通知》,根據通知精神,自2013年1月1日起,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在廣州市設立的個體工商戶的經營範圍將進一步放寬,增加了貿易與經紀代理、農產品初加工服務、公司禮儀服務、個人商務服務等行業,同時還取消了從業人員人數和經營面積限制。
對原來規定香港居民前來廣州市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註冊要求的身份核證,這次也一併取消,只需提交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以及有效入境證明(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的複印件。
廣州市工商局負責人稱,取消從業人員和經營場所的限制和放寬經營範圍的舉措,將鼓勵更多的港澳居民來內地創業。(記者 劉冉冉 通訊員 劉新金 葉華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