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臘財政部長帕帕康斯坦季努2011年1月4日表示,希臘將在3年內通過出售國有資產的方式融資70億歐元資金,確保該國平穩度過債務危機。
希臘政府的初步計劃是,2011年通過出售國有資產籌資10億歐元;2012年至2013年,通過出售國有資產進一步獲得60億歐元的收入。希臘計劃出售的國有資產包括機場、鐵路、公用事業設施、房地產以及大量博彩業營業牌照。
希臘財政部透露,2010年該國預算收入環比增長5.4%至511億歐元,但仍低於目標增幅511億歐元。
帕帕康斯坦季努表示,希臘政府將加速出售國有資產的進程,目前正為出售機場、鐵路和郵局等資產安排財務和法律顧問。
他還稱,為滿足歐盟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1100億歐元救助計劃的要求,希臘在積極籌措償債資金的同時,仍在穩步推進國內經濟改革,以確保規模為150億歐元的第四筆援助貸款在2011年3月份如期發放。
除希臘以外,西班牙政府也計劃在未來1至2年內,出售其所持有的博彩和機場運營事業的部分股權,預計將籌得資金120億歐元,相當於該國2011年融資需求1020億歐元的逾10%。
分析人士認為,出售國有資產可以幫助歐元區高負債成員國減輕舉債需求。目前的經濟改革長期給這些國家帶來的收益,將能夠彌補其大舉“甩賣”國有資產造成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