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1月15日起暫停徵收的國內航線燃油附加將重新開徵。根據已公佈的公式計算,明日零時起,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將執行800公里以內20元、800公里以上50元的標準。
特殊旅客減免規定不變
根據國家發改委、中國民航局公佈的民航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與航空煤油價格聯動機制,燃油附加與國內航空煤油綜合採購成本開始實行聯動。
這意味著已實行近9年的民航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政策出現重大調整。現行統一規定燃油附加收取標準的做法將改為航空公司在聯動機制規定範圍內,自主確定是否收取燃油附加,以及具體收取標準和出臺時間。
據兩部門介紹,聯動機制延續了2005年8月以來國內航線收取燃油附加的測算辦法:以國內航空煤油價格每噸4140元為基準油價。即:當國內航空煤油綜合採購成本低於基準油價時,停止收取燃油附加;超出基準油價時,在航空公司自行消化部分成本增支因素的前提下,通過適當收取燃油附加彌補。航空公司自行消化比例不少於20%。
兩部門重申了對國內航線嬰兒、兒童、革命傷殘軍人、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等特殊旅客對象免收或減半收取燃油附加的規定。
航空公司“青睞”最高標準
民航局表示,航空公司可在規定範圍內,自主確定是否收取燃油附加及具體收取標準、執行時間,向社會公佈後執行。
這意味著,同樣從廣州飛北京的航班,一家航空公司可能收40元,另一家可能只收20元。
但有航空公司內部人士坦承:“計算公式一樣,算出來的標準肯定一樣。再加上航空公司都恨不得多收,所以估計所有航空公司都會按照最高標準來收,到頭來就是同一航線大家都收的一樣。可以預見的是,今後隨著油價波動,燃油附加的徵收標準會發生較為頻繁的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