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鄉家電9個月銷售508億元,但與拉動1500億元農村內需的預期差距不小——
統計顯示,今年前10個月,全國共銷售家電下鄉產品2787.8萬台,銷售額508.4億元。作為國家“擴內需、保增長”政策的重要內容,今年2月正式實施的家電下鄉,有力地緩解了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家電和電子資訊產業的衝擊和影響,拉動內需的效果也非常顯著。
然而,與拉動約1500億元農村消費的業內預測相比,9個月累計500多億元的銷售額顯然還有不小差距。此外,家電下鄉政策在實施過程中也暴露出一些問題。在今天召開的全國工業和資訊化領域家電下鄉工作經驗交流會上,工信部、財政部有關負責人透露,為使家電下鄉政策取得更好的效果,有關部門正醞釀對家電下鄉政策進行調整。
365家家電下鄉中標企業累計銷售各類家電下鄉產品2955萬件,補貼兌付率80%——
拉動內需效果顯著
“半年多的實踐證明,家電下鄉拉動內需的效果非常顯著。”工業和資訊化部副部長婁勤儉認為。目前,家電和電子資訊產業佔我國GDP的比重約為10%,佔我國出口總額的比重約為35%。家電下鄉有效激發了群眾的購買熱情,促進了農村家電消費市場的大規模啟動,不僅提高了農民群眾的生活品質、改善了民生,也為產業發展開拓了新的、巨大的市場空間。
分行業看,今年前10個月,冰箱在家電下鄉產品中銷售量最大、銷售額最高,共銷售1367萬台,銷售額達到279.2億元。空調、彩電、洗衣機的銷售量分別為243萬台、579萬台、341萬台,銷售額分別達到64.5 億元、82.9億元和37.5億元。分地區看,河南、山東、四川三省家電下鄉實施較早,銷售情況位居全國前列,今年前10個月三省的銷售額分別達到了67.9億元、66.3億元和64億元,三省銷售額佔全國銷售額的39%。
分企業看,目前,家電下鄉銷售額累計超過10億元的家電企業已達17家,包括海爾、美菱、格力、新飛、美的、科龍、長虹、創維、康佳、TCL、聯想等。
財政部經建司副司長曾建安透露,截至11月15日,365家中標企業累計銷售各類家電下鄉產品2955萬件,補貼兌付率80%。特別是今年10月份,家電下鄉產品銷量、銷售額環比快速增長,其中有18個省增速超過了20%,一舉扭轉了8、9兩個月家電下鄉銷售業績同比下滑的局面。
許多企業把最高限價當成全國統一價,導致農村消費者產生家電下鄉產品質次價高的錯覺——
產品選擇、產品限價、補貼政策落實等方面是調整重點
“家電下鄉工作政策性強、要求高,工作量大、範圍廣,關係到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關係農村市場繁榮,關係產業發展。”婁勤儉說。2010年是家電下鄉全面實施的第二年,也是關鍵的一年。工信部將繼續加強監督檢查,保障下鄉產品品質,引導企業開發適農產品,提高農村家電售後服務水準。此外,工信部還將根據家電下鄉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向家電下鄉部際聯席會提出政策調整的相關建議。
經過仔細的調查研究,工信部電子資訊司司長肖華認為,目前對家電下鄉政策反映最多的問題主要集中在產品選擇、產品限價、補貼政策落實等方面,這也是未來政策修改和調整的重點。
調查發現,農村消費者普遍反映目前的9大類家電種類偏少。而且,由於我國地域遼闊,各地消費差異巨大,一些地區對某一類產品需求很少,而對其他有特色的產品卻需求旺盛。他舉例說,貴州由於天氣涼爽,下鄉產品中空調銷售不佳。但是,當地有一種鑲嵌電磁爐的飯桌,在農村地區卻銷售火爆。因此,肖華建議採取“9+N”的模式,在原來9大類家電產品的基礎上,各省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加農民最需要的家電類別。
針對產品限價問題,肖華認為在政策制定之初,考慮到農村的實際購買力水準,為保護消費者利益,當時制訂了家電下鄉最高限價政策。但是,許多企業把“最高限價”當成了“全國統一價”。由於家電和電子資訊產品技術進步快,更新換代快、降價頻繁,產品招標卻一年一次,這導致農村消費者產生了家電下鄉產品質次價高的錯覺。他建議放開家電補貼的價格限制,設定補貼上限,以便農村消費者有更大的選擇空間。
此外,針對補貼手續繁雜等問題,有關部門已經推薦了包括銷售點直補在內的5種補貼方式。今後將進一步簡化家電下鄉補貼資金審核兌付流程,在嚴格把關、確保財政資金安全使用的基礎上,更多采取現場補貼的便捷方式。
14家中標家電企業沒銷售1台家電,還有17家銷量不足10台——
中標企業將有“淘汰機制”
商務部公佈的家電下鄉最新統計數據顯示,中標家電企業中有14家顯示零銷售業績,此外還有17家企業銷量不足10台。
針對這一現象,曾建安解釋說,沒有銷售量的企業畢竟只佔很少數。他認為,究其原因,有的企業經營策略發生重大變化,自動放棄了家電下鄉資格;有的企業正在加緊生產,還沒有來得及銷售;有的企業是因為當初報價太低,經核算無法維持正常生產。
曾建安透露,11月3日,財政部、商務部發佈《家電下鄉中標企業考核及管理辦法》,自明年1月1日起,中標企業有了“淘汰機制”。《辦法》規定,生產企業所有中標產品自中標之日起3個月內沒有生產或6個月內沒有實現銷售,該生產企業將喪失中標資格。此外,將對中標企業按照考評系統打分,考核排名後5%的企業給予黃牌警示,連續2次考核排名後5%且得分均低於60分的企業,取消其中標資格。與此同時,對品質、服務做得好的企業給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