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新版黨員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到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再到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繼2009年重拳出擊懲治腐敗的一系列動作之後,反腐倡廉工作的力度今年繼續逐步加大,密集“出招”劃定反腐“高壓線”,凸顯了官方的反腐決心。
連續“出招”劍指腐敗 保持反腐高壓態勢
2010年1月4日,中紀委等六部門聯合下發《關於加強廉政文化建設的意見》,緊接著,中央紀委、監察部又連續兩天召開新聞通氣會,向外界通報2009年查辦案件工作以及反腐倡廉工作的相關情況。元旦剛過的一週之內,中央就連續“出招”劍指腐敗,同時也傳遞出一個信號,反腐高壓態勢將成為今年的一項重要工作。
1月11日至13日,十七屆中央紀委第五次全會在北京舉行,會議通過的全體會議公報提出了關於領導幹部行為的五個“嚴禁”。此次會議全面部署了2010年反腐倡廉的工作安排,也拉開了今年重拳反腐的大幕。
1月18日,《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由中共中央頒佈施行。《準則》首次明確了8個方面“禁止”、52個“不準”的具體規定,清晰劃定了官員廉潔從政的“高壓線”。
2月22日,監察部發佈《國家預防腐敗局2010年工作要點》,提出要以防止權力濫用、規範權力運作和防止利益衝突為重點,著力探索預防腐敗的措施和辦法,努力實現有效預防腐敗的工作目標。
在黨內反腐倡廉一系列舉措部署之後,國務院第三次廉政工作會議的召開,確定了政府系統新一輪的廉政工作重點。
3月底,中共中央制度反腐“再出重拳”,連續發佈了《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等四份關於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文件,共同構成了事前要報告、事後要評議、離任要檢查、違規失責要追究的中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監督體系,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