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還林中央總投入將達4300多億元

時間:2010-08-18 16:11   來源:中新網

  中新網8月18日電 國新辦今日舉行的新聞吹風會上談到,根據現有退耕還林政策標準和已完成任務測算,退耕還林中央總投入將達4300多億元,其中到2009年底中央已投入2332億元,2010年至2021年中央還將繼續投入2000多億元。

  國家林業局退耕還林辦公室副主任吳禮軍在吹風會上說,退耕還林工程範圍涉及25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2279個縣、3200萬農戶、1.24億農民。自1999年試點實施以來,各有關部門和地區按照中央的決策和部署,週密安排,精心組織,廣大群眾響應政府的號召,積極參與,認真實施,退耕還林工程總體進展順利、成效顯著。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推進了生態建設。退耕還林實行錢糧直補到戶、檢查驗收到戶、林權落實到戶等政策,極大地調動了廣大農民造林護林的積極性,保證了造林任務完成、造林品質合格。到2009年底,已累計完成退耕還林任務4.15億畝。據國家有關部門核查,退耕還林的面積核實率、造林合格率都在90%以上。

  二是改善了生態環境。退耕還林遵循生態優先、突出重點、注重實效的原則,主要安排在水土流失、土地沙化嚴重地區,安排在15度以上坡耕地尤其是25度以上陡坡耕地。10年來,工程區森林覆蓋率平均提高3個多百分點。

  三是增加了農民收入。退耕還林錢糧補助發到千家萬戶,直接實現了農民增收。據統計,退耕還林補助總體上約佔退耕農民每人平均年純收入的10%,西部400多個工程縣中,這一比例高於20%,寧夏、雲南等個別縣達到45%以上。

  四是促進了農村結構調整。實施退耕還林工程後,退耕農民更多地從事林業、副業和多种經營生產。一些地方大力發展畜牧、林果和觀光旅遊等產業,推動了農業產業化經營。

  五是改變了農民傳統生產生活方式,增強了全社會生態保護意識。

編輯: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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